近年来,“村官”腐败现象呈现上升趋势,村干部违纪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和群众信访热点,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通过对当前“村官”队伍现状的调查和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在选人用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切实遏制“村官”腐败问题,打造廉洁高效“村官”队伍,必须从制度层面着手,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一、当前“村官”腐败蔓延的表现
在党中央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势下,大量的支农惠农资金流向农村返哺农业,村干部手中管的资金越来越多,权利越来越大。“村官”腐败问题也随之增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上升。从我县近两年来乡镇基层案件看,2011—2012年我县共查处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56件,其中涉及村干部违纪案件17件,占30%。其中涉及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的8件,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的6件,失职渎职案3件。从村干部违纪数量上看,近几年相对以往呈现出上升趋势;从违纪人员上看,主要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和村财务等村干部,并且多为两人以上共同违纪。
二是腐败手段花样翻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开支随意性大,任意挪用、贪污、私分或挥霍集体资金。有的将集体资金用于吃喝玩乐;有的虚列村务开支,将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有的挪用公款,用于自己做生意等经营性活动;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现在农民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村干部执行政策不力,不是把政策原原本本的交给群众,而是有意打折扣,甚至歪曲党的政策,有的村委长时间不结帐,农民有意见无处可告。上级下拨给困难户赈灾济贫的款项和物资都敢侵吞。上级下拨发展农村事业的款项有的干部独吞,有的合伙抠取,能有机会攫取的钱财,尽力把取,有的将政府下拨的物资变卖充实自己的腰包。村干部的这些行为,不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是“花当堪摘急须摘,莫等无花空摘枝”,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慵懒”问题突出。对于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拖拉、敷衍的情况严重。一些村干部长期担任村主干,对乡政府的办事套路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会上领导一再强调,催得再急讲得再重拖上十天半月也正常,对于一些汇报数据之类的任务,根本不核实直接“抓脑壳”汇报了事。另外,大部分村干部平时忙于自家事务,对乡镇政府下发的任务,没有直接经济利益的诱导,驻村干部难请动他们,但是,出于农村工作的性质,驻村干部很多事情不得不依靠甚至依赖村干部,出于今后工作的考虑,对他们不好过于要求,只能一而再地催办,或者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督办。
五是干群关系不融洽。据调查,农村干群关系主流是好的,但毋庸讳言,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之间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裂痕”,甚至有对立情绪。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较快,生活比较富裕的乡村,群众对村干部虽不满意,但党的富民政策给他们带来了实惠,使存在的矛盾淡化了,而在贫困的山村,村民与干部的意见较大,干群矛盾显得较为突出,个别农村干群关系已相当紧张,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少数村干部搞特殊化,“公仆”意识被私欲所代替,只顾自己不顾群众利益,千百计的给自己的亲戚大开绿灯,而对其它村民则实施“关、卡、压”,比如说上级分给村里的低保指标,有些村干部出于私心,保的不是村里最困难的人,而是村干部的亲戚朋友,这些情况让老百姓对村干部极度地不信任。
二、当前“村官”腐败蔓延的原因
一是用人机制不合理。据调查,当前村干部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普遍偏低,造成了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也普遍处于较低的水平。从我县十字、知市坪、高山、门楼下、新圩、新隆共6个乡镇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这6个乡镇现有村干部424人,从年龄方面看, 60岁以上的30 人,占7%。50-60岁的180人,占42%。40-50岁的146人,占34%;30-40岁的65人,占15%;30岁以下的3人。从文化角度看,大专以上学历为17人,占4%;高中文化112人,占26%;初中文化232人,占55%;小学以下文化63人,占15%。从这些数据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出“村官”队伍存在严重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问题。此外,村干部更新换代困难,大部分村干部任期过长,担任一村主干十年、二十年的大有人在。
二是勤廉意识淡薄。干部队伍不活跃,家族势力决策,资历老、文化低、年龄大造成村级干部队伍封建腐朽思想顽固,法纪观念淡薄,公仆意识淡化。如某村支书与主任共同挪用移民补助资金,经过群众举报查证后任然认为只要不进个人腰包,用于村级日常开支不算违纪。有的村干部的思想僵化、独断专行、盲目决策,家族利益大于集体利益,新理念新事物难于推行,长期制约村级发展。
三是村务监督缺失。目前,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村级监督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但对很多村干部来说这些制度基本上是形同虚设,监督机制缺乏执行力,村内事物还是几个村干部讲了就算,决策不民主,独断专行现象严重。同时一些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制度落实不力,监督管理缺失,财会人员专业水平差,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够,收支不透明等问题突出。
三、切实遏制“村官”腐败
村干部活跃在农村工作一线,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遏制村官腐败趋势,不断建立和完善用人管人机制,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村官”队伍。
(一)拓宽视野,严进宽出,改进选拔任用机制“选好人”
一是建立“吐故纳新”机制。有出、有进、才能活跃干部队伍,要改变村委换届选举走过场的现象,打破地域、年龄、资历等选人用人观念,采取内选、横调、下派等方式,将政治可靠、懂经营、会管理、开拓性强、勇于进取、群众信任的回乡知识青年、致富能手、农业大户等选拔到村干部队伍中来,改变村官年龄大偏、文化偏低、任期偏长的“三偏”问题。
二是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有本事,有能力的人,可以自荐当村官,各自出台自己的书面治村方案,选举前提交给上级党政机关研究。这样才能让那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靠家族势力获选后,占位子不办实事的村官有紧迫感和危机感。
三是建立“村官”考试制度。一年一度进行书面考试,连续三年考试不及格的劝其让位,让其他能人在基层工作中发挥才干。那些文化素质不适应,或者靠家族拳头势力大而不学无术的干部逐步地让贤和退出村官队伍。
(二)营造氛围,树廉评廉,完善廉政教育机制“育好人”
一是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建设村级廉政文化阵地,在乡村人群活动集中和公路沿线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刷写廉政标语和廉政格言、警示漫画,在集镇或社区建设廉政文化一条街,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在全社会形成倡廉颂廉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措施。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村“两委”班子及其他无职党员的教育培训。注重发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如党校、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的职能作用,形成村干部集中轮训机制,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注重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组织村干部到先进发达地区参观考察,接触新的理念和新生事物,让他们牢固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成为真正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人民公仆”。
三是强化典型教育效果。收集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宣传。评选本县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的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加大正面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勤廉干部典型,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事迹、向典型看齐。同时,结合基层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法,扩大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监督,严查严惩,健全良性约束机制“管好人”
一是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村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财务规范化建设,使村级财务、土地荒山承包、计划生育指标以及干部政绩、群众评议等内容,都能全面反映,便于查询和监督,实现既增强村委会干部的上进心和村干部民主法制意识,又强化群众的监督力的双重效果。
二是发挥村级纪检员的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强化村级纪检员在促进村务工作规范运行、保证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过程中的监督职能,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员农村反腐“哨兵”的作用。明确村级纪检员对村内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村纪检小组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参与监督村“两委”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三是健全“村账乡镇代管”制度。乡镇把好村级财务的审批关、票据关和资金关,并定期进行审计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乡镇严格对村级的审批权限进行监督,严格审核收支原始票据,每项支出必须做到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并注明开支用途。在村级收入方面,所有收入必须在三天之内存入银行账户,否则,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半年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村级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和制度落实情况的巡查,强化监督,对制度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提高待遇,奖优罚劣,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激励人”
一是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一直都有,但没有涉及业绩、待遇和权力让贤让位的问题。要建立村干部目标管理制度,对村干部进行多方位、多侧面考核,形成严管严惩、扶正压邪、优胜劣汰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实行“定岗定责,评级升级”,定期对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民主评议,评出级别等次,对评出的末等次村干部进行劝退或免职,高等次的则给予奖励。
二是完善待遇保障机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提高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在经济上要给甜头,改善工资结构,按照责任的大小、业绩的高低、贡献多少的来确定村干部的收入分配,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合理局面。要配套制定村干部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对达到一定任期年限,工作中有建树,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在达到规定年龄或离任后给与一定的生活补助,激发村干部的工作活力。(新田县纪委 谢俊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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