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份“学酒哥”周少强被免去格力集团党委书记、总裁等职务至今,已两月有余。回想当时铺天盖地的报道,周奢侈浪费,其酒不得禁,终于被绳之以法,算是众望所归,了百姓一桩心事。然而,现在竟还有人在抱怨“禁酒令”,难不成他想做第二个“学酒哥”?
那些还在拿着一些国家和地方的“禁酒令”实施挫败来当借口,还在举着“地方酒俗民风”来做幌子,还在当地明文规定的“禁酒令”下抱怨、作祟的人,是大傻瓜。而工作日或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酗酒的,就更傻。
前几天笔者在下班去食堂就餐途中,听到某单位一中年同志边走边囔囔:“禁酒,怎么这样搞,没酒的饭桌子怎么受”,同路的有的一笑置之,有的当作没听见,也有个别应声附和。进餐的时候,笔者又听到类似的嘲哳之声。
“禁酒”不是昨天才开始,“禁酒令”也不是偶然间呼来之策。2007年,河南省信阳市勇于新政,推出: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继信阳之后,山东、贵州、山西、浙江、江苏、湖南等多个省市实施了“禁酒令”。纵观过去,“禁酒”也大有历史。其实早在几千年前,“禁酒令”就已经萌芽。夏禹年间,相传“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不难看出,一是表明为君者以身作则,同时又有欲禁民众过度饮酒之意。而我国历史上,正式发布“禁酒令”,则是在西周,距今已三千多年。《尚书》中名篇《酒诰》,便是西周统治者在推翻商代的之后所发的“禁酒令”。《酒诰》中提出,只有祭祀之时方能饮酒,对于那些聚众饮酒的,捕而杀之。据《史记》载,到西汉时期,著名政治家、历史名相萧何制定律令“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总之,在我国历史上禁酒极为普遍,违者轻则遭罚没,重则处以极刑,足见其禁酒之严。
将视野放大到世界范围内,将“禁酒令”写入宪法的美利坚这个世界超级大国,可以说是实施“禁酒令”众国之林中的翘楚。当时其国内不少有远见的社会学家都把酒看成是犯罪和贫穷的根源,到1914年,美国却已经有十四个州施行了禁酒,1918年末,四分之三以上的公民已生活在禁酒区,1920年1月,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此后虽发生多种变化,但即便时到如此强盛的今时今日,美国很多地方仍“滴酒不沾”。前苏联也颁布了《关于消除酗酒的措施》,《措施》出台后,世界八大酒之一的伏特加以及畅销啤酒,价格均纷纷被抬高,在销售的时间和数量上更是受到限制,其落实之到位,还不止于此,影视中饮酒片段都一一被剪掉。除美苏以外,冰岛、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孟加拉国等众多国家都有推行禁酒的相关条例和措施。
或是因为大力实施、全面落实到位的本钱不够,或是因为决心未下足,或是因为条例过于宽泛不可行,以致形同虚设等等,一些国家和地方的“禁酒令”以挫败告终。这往往让很多抱怨“禁酒令”的人“兴奋不已”,振振有词。
然而,工作日、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无视地方规章制度、偷饮、强饮的同志们中,又有几个是真正怀着回归人生雅致和天人合一的生活志趣在饮酒?可惜的是,一大半饮的是应酬酒,饮的是面子酒,饮的是逞强酒,饮的是一杯错误的酒。讲究的是“不愿被工作累倒,但愿被酒精醉倒”,“管它工作落不落后,管它作风正不正,只要酒量第一就行”。同事之间不谈为民解决难题,不谈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不谈学习,只谈饮酒,在某些人心中,仿佛饮酒才是重心,仿佛扎实的工作能力还抵不过一杯酒,错误地认为只要喝得够多,提拔起来就够快。这些人所追索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是被扭曲的,是畸形的。
据报载,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体检中心发布的湖北省公务员健康体检统计报告显示,九成公务员身体存在不同程度异常。其中,酒精肝已成为公务员第一职业病。酒之伤身,大概无需赘述了。笔者见过的很多公务员,都已长期处在亚健康状态,上述那些人,则更是如此。他们无视当地的禁酒条例,正在一步一步走向危险境地。他们自作聪明,其实很傻。当然,某些地方的“禁酒令”止于“禁酒令”三个字,未能进一步细化、无可行性、执行软弱无力、人情化、前怕狼后怕虎等等,都是导致其实施后得不到预期效果的要因。最后,笔者还是想给一些人一句善意地提醒,心中多记规章,头脑多存智慧,放下“屠刀”,多给自己和他人一份健康,把青山留住,莫再当傻瓜。(蓝山县纪委 陈中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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