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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领导干部“家底”的盖头

发布时间:2013-06-05 15:12: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根据中央部署,10个中央巡视组已全部进驻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工作。新一轮巡视工作将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6月4日《三湘风纪网》)

作为全球公认的“阳光法案”、反腐利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优势已被证实。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积极作用。毫无疑问,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要逐步从申报到公开,把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的财产、房产、收入、投资等“家底”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公开,让民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更低,监督更加便捷。因此,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必须注重“三个化”。

注重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的常态化。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的出台,既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的贴心交代。我们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等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将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不仅要求在任前、离任等关键时刻申报公示,而且要求年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申报公示。同时,对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要求领导干部按规定自觉、及时报告。要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形成长效机制。

注重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的真实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的“防腐剂”,家底“晒”得越全面,越频繁,“防腐”的作用就越持久、越有效。领导干部要将自己及配偶、子女财产等个人情况如实、全面地报告,切实做到“应晒尽晒”,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再者,为确保报告事项“实打实”,光靠领导干部自觉还远远不够。因此,我们必须要建立一系列“给力”的配套制度来规范领导干部“晒家底”行为。一要建立报告内容审查制度,严查报告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二要建立督查检查制度,严惩谎报、瞒报等行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等情况全面、如实公示出来,揭开领导干部的“神秘面纱”,才能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注重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的多样化。领导干部“晒家底”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透视镜”。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丰富申报和公开的载体,可以通过建立廉政档案、网上晒收入、公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民主生活会通报等途径,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清清白白为官,坦坦荡荡做人,营造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良好从政环境。 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