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廉政评谈 > 正文

谁给了公车私“拥”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3-06-05 15:15:2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关于公务用车的管理,已经实践了多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公车私用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出台后,各地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者,公车私用稍有收敛,但相对于公车私用的普遍性,区区几起查处案改变不了积习经年的公车私用风。公车私用历来广为诟病,为国人所深恶痛绝,是一大社会顽疾。

近来,一般的公车私用现象不仅没有被遏制,反而出现了更让老百姓反感的公车私用“升级版”, 笔者暂且称之为公车私“拥”现象。即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固定一台公车,不论公事私事都自己(或亲朋)驾驶,而且不用时也公然停在自家住宅附件或停车房,仍然私家车一般,但与私家车不同的是该车所有费用一律由公家埋单,直到退休方将公车交回单位。

公车私“拥”现象比一般公车私用现象影响更为恶劣,它不仅破坏和影响了其他的干部响应中央的号召,坚决纠正公车私用的决心和信心,也影响了党和政府改进干部作风的信誉度。之所以会出现公车私“拥”现象,从主观上分析,不外乎以下三点原因:一是特权意识。认为自己是领导,理应与其他干部有区别,享有随意使用、支配公车的特权是应该的;二是“功劳”意识。自己名下的“公车”其编制和购置费,往往是自己通过“关系”想办法争取而来的,理所当然自己“享受”,没有让他人“坐享其成、不劳而获”之理;三是贪占公家“便宜”意识。“自己名下”的车既然是公车,那么,保险、燃油、修理甚至交通违规、肇事等等所有的费用由公家埋单是理所当然的,既方便了自己、方便了家人,又不需自己花任何费用。从客观上分析,原因也有三 :一是制度没有发力。各地都有完善的公车管理规定,比如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将公务用车固定到人,严禁公车私用等等,但实际上,除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影响不得不处理外,平时对领导干部违规用车鲜有查处。二是监督的乏力。因为下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因而体制内的监督形同虚设;媒体太忙,监督不过来;公众几乎“无语”,监督权自然名存实亡。三是缺乏对职能监督部门的奖惩机制。对干部的监督既有干部管理权限内的组织部门,也有负责干部作风建设的纪检监察机关,但对于其治下的干部违纪违规现象是否查处、查处如何没有具体的奖惩机制,因而让公车私“拥”现象有了生存的空间。

公车私“拥”现象是干部作风的“毒瘤”,是公车私用的“升级版”,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老百姓不言未必就不怒),严重影响了党风政风;另一方面,助长了干部相互攀比之风,为公车的管理增加了难度,所以,当严惩不贷。为此,笔者建议:统一开展一次公车固定到人的清查活动;严厉查处公车私“拥”现象;制定或完善对公车私用现象查处不力的惩治机制。只有有了健全的、具有生命活力的防范、惩戒机制,公车私“拥”甚至公车私用现象才有了遏制的希望。(江永县纪委   宋飞云)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