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回家看看”入法一事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赞同者认为这有助于维系家庭纽带,增进社会和谐;反对者则认为操作起来比较困难,现实中有太多“不能回家看看”的无奈。
放眼当今社会,不赡养老人、不探望双亲、不履行义务等现象比比皆是,许多老年人奋斗一生才将儿女拉扯成人,现在到了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但精神上却得不到儿女们的慰藉,成了被遗忘的群体。笔者认为,年轻人“不回家看看”的原因有二:一是个人原因。少数年轻人对待父母疾苦不闻不问,视父母是一种累赘,只图自己安逸,全然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二是社会原因。我国现在正处于改革攻坚期,残酷的竞争让年轻人疲于奔波生活,“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各种诸如就业压力、购房压力等压得年轻人喘不过气来,他们无心也无暇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法律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也会面临许多执法尴尬,比如如何要求儿女赡养父母、如何让儿女更好地赡养父母等。笔者认为,除了法律层面的强制力外,也应增加道德方面的约束力,更要在发展上下功夫,做到多管齐下。一是加强“孝文化”方面的教育。我国孝文化源远流长,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应该作为一项基本美德加以弘扬,通过政府引导、舆论渲染、公众参与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用孝感天地的故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大力谴责各种不孝行为,真正让那些有“孝心”的人得到社会的认可,受到人们的追捧。二是加快经济发展。“孝”应该以物质基础为前提,离开了物质基础,“孝行”就会大打折扣,“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连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孝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尚不发达,只有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才能解决子女们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保证子女们腾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陪伴父母,共享家庭之乐。三是健全社会养老制度。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许多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子女们为了拼事业、谋发展,大多远离故乡,无力顾及家庭,赡养父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社会应该健全养老制度,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形成家庭与社会共同养老模式。
“常回家看看”,不应仅仅局限于入法,全社会都应行动起来,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回家”运动,并做到持之以恒。每个人都会老去,我们对待父母怎样,将来孩子们就会对待我们怎样,只有人人都践行孝心,才会更好地创建和谐社会。(祁阳县纪委 王 曦 桂友谊)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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