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是指在互联网上拥有众多“粉丝”的网民,现在通常把“粉丝”在50万以上的称为网络大V。这段时间以来,有网络“大V”因涉嫌违法被抓,引发网上网下普遍热议,除了拍手称快的,也有一些不同声音显得格外醒目:“嫖娼是行为艺术”,“上帝都会原谅妓女”,“抓嫖娼就是打击报复”……各种奇怪论调纷纷出笼,似乎嫖娼成了一种高尚行为,对“大V”嫖娼尤其要“网开一面”。
笔者认为既然是网络“大V”,那就是名人,既然是名人,就要珍惜自己的社会声誉,社会声誉从何而来,靠的是为社会做了多少有益的事情,传播了多少的社会正能量,而不是在网上夸夸其谈,凛然正直,在现实中却堕落颓废,荒淫无度,我相信广大网民早知如此,也不会成为他的“粉丝”。再就是网络“大V”在网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网络“大V”说什么话,作什么事,带头挺什么,喊什么应该有更多思考,更多承担,对于微博“大V”嫖娼被拘事件,部分用心良苦的“大V”以艺术为名为其推脱,显然是在挑战法律的威严,笔者相信他们将会丢了夫人又折兵,丢掉的将是网络的底线和广大网民的信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大V”作为“粉丝”心目中的榜样,社会的公众人物,更有理由遵纪守法,弘扬美德,倡导诚信,在现实生活中为大家树立典范;更应履行社会责任,传播真信息,发出好声音,用好手中的话语权,净化网络的环境,这样才能不辜负网民的信任,才能成为值得大家尊敬的“大V”。(江永纪委 顾万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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