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新田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找准工作要素,突出五大机制建设,争创五个一流,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突出“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争创一流纪检班子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一是坚持“凡进必察”选拔,严格纪检干部资格准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所有新进人员须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之后,再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原单位考察、开展民主满意测评,在考察合格、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坚持“三廉教育”选拔,增强纪检干部警示力度。对全县新提拔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廉”教育,一要嘱廉,新提拔纪检干部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诫在先。二要考廉,对新提拔的纪检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考试,警示在先。三要示廉,即公示述职述廉报告,预防在先。三是坚持“骨干优先”选拔,打牢纪检干部坚实基础。该县纪委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想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突出“正常交流机制”建设,争创一流纪检水平
适度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盘活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强化竞争激烈的重要手段,也是打破某些地方干部人际关系怪圈,及时发现隐性问题的较好举措。新田县纪委坚持把干部交流轮岗作为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推动,形成委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干部交流轮岗对象的多样化、交流轮岗方式的多向化、交流轮岗空间的多维化。一是实行“培养性交流轮岗”锻炼年轻干部。立足培养锻炼年轻优秀干部的初衷,通过公开选调和挂职等手段,实行“培养性交流轮岗”,该县对交流轮岗的纪检干部,坚持以个别谈心为主、集体谈话为辅,同时,注重抓好纪检干部交流轮岗的舆论引导,切实发挥“交流轮岗一人激励百人”的导向作用。二是实行“竞争性交流轮岗”促进竞争上岗。着眼于加大纪检干部竞争上岗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纪检干部参加竞岗,实行“竞争性交流轮岗”。继续加大对乡镇纪委的交流力度,形成富裕乡镇与贫困乡镇条块交流模式,调动条件落后乡镇干部积极进取的动力,避免其因升迁无望而产生惰性。对条件富裕乡镇的干部无形之中也形成了一种压力,改变了以往安逸、不思进取的工作现状。通过定期考核,有计划地、集中统一地安排县纪委干部、富裕乡镇的纪检干部到环境较复杂、条件较艰苦的乡镇进行培养性交流或者挂职锻炼,选调条件艰苦的优秀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或富裕乡镇任职,进行轮换性交流,形成你追我赶、奋发赶超的良性竞争局面。三是实行“任期性交流轮岗”落实政策规定。该县在纪检干部“任期性交流轮岗”问题上,始终注意控制好“流量”、把握好“流向”和“流速”,力争做到“小幅度、多频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确纪检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凡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10年的必须交流,实行“任期性交流轮岗”。四是实行“警示性交流轮岗”爱护保护干部。该县从警示、爱护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坚持实行诫勉待岗制,进行“警示性交流轮岗”。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全县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都经过上级纪委的严格审批监督。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给予诫勉、待岗、交流、降撤职、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等处理,从而保证了纪检干部正常交流,提升了纪检干部业务水平。
三、突出“完善育人机制”建设,争创一流纪检素质
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很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一是在教育途径上,实行“四训制”。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科学化水平,该县以“四训”为基调,整合资源,狠抓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外派轮训等途径,积极开展廉政讲堂和专题调研,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在教育内容上,实施“两全式”。该县纪委实施全程式全方位培养纪检干部,坚持把学习培训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按照“需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训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三是在教育方法上,采取“三结合”。该县纪委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主观改造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培训教育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并建立正常的学习制度,包括“述学”报告制度、学习效果检查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真正把纪检干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四、突出“构建作风机制”建设,争创一流纪检形象
狠抓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干部提高纪检监察水平,树立纪检监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一是严格考勤考核制度。该县纪委实行全年“无间隙点名考勤机制”,由委局班子成员按周轮流每天对委局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勤点名,并将每天点名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存档,节假日由县委副书记、常委带头值班,且每次值班必须保证3人以上,并将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在该县行政中心6楼电子屏上予以公布。二是坚持暗访巡查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开展暗访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新闻媒体等组成暗访检查组,每季度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暗访活动。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该县纪委一方面严格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狠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对信访举报中纪检干部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纵容、参与违法建设等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责到个人,绝不姑息。另一方面,实行“全民举报制度”狠抓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契机,该县实行作风建设全民举报制度,凡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工作日中餐饮酒,吃拿卡要,工作方式粗暴等行为,经举报核实后,给予举报和证据提供人1000至5000元奖励,并严厉追究纪检干部的责任同时公布了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畅通了全民举报的渠道,体现了该县纪委严格责任追究的决心,塑造全县纪检干部一流形象的美好愿望。
五、突出“规范激励机制”建设,争创一流纪检业绩
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是现代管理的一个有效做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定位于考核最终目标的有效落实上。一是在考核内容上,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考核。一方面,该县纪委制定了《纪委监察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人,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年终奖励和提拔使用挂钩。另一方面,把纪委的正常性工作考核与专项工作考核有效结合,把“规定动作”考核与“自选动作”考核有效结合,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二是在考核标准方面,细化量化评分细则。通过细化具体项目和量化评分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横纵相比较的格局,即横向比较不同乡镇纪检工作的业绩,纵向比较同一乡镇前后时期纪检工作的成效。三是在考核时间方面,动态管理落实检查。该县纪委采取了日常考核为基础、年度集中考核为重点和民主测评为印证的检查考核方法,实施百分制考核。对纪检监察的全面工作集中时间检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按规定完成时间落实检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抽查。四是在考核方式上,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该县纪委监察局每年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纪检干部工作业绩、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五是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科学评定督促整改。该县纪委注重将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与整改落实情况再检查相结合,通过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有成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采取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绩。(新田县纪委 侯玲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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