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本是一件惠及广大农民的好事,但却在发放过程中出现了扭曲,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
一、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兑现对象错位,冒领骗取很严重。中央和省、市、县都明确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兑现范围,其直补范围是:农户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业主(大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人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由土地经营权人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 (大户)承包集体坡耕地已纳入退耕还林的,村、组依法将经营权明晰到户,由取得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但在资金补助过程中,通过乡财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到退耕地农户时存在不及时、不足额的情况。还有的退耕还林承包大户和部分村干部用村干部或村干部家属、亲属之名,或直接用承包大户之名冒充退耕地农户填报《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原土地所有者面积统计表》,蓄意冒领骗领补助资金,严重侵害了广大退耕地农户的利益,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重大损失。
2、政策宣传空位,群众权利被侵害。有的县退耕办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这些文件没有下发到各乡镇场(街道),也没有在县、乡镇场(街道)、村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更没有在县电视台、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刊登宣传,广大退耕地农户无法了解国家、省、市、县有关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更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3、组织验收虚位,程序造册不合规。有的县林业局分片领导没有履行好分片包干职责,组织验收人员按技术标准到实地进行验收。验收技术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严重,没有执行县退耕办制定的验收程序和技术标准。有的验收人员只是到了村里,没有到实地进行检查,甚至有的验收人员连项目所在的村都没有去,对林木的长势和保存率根本不知情。没有按程序和要求将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进行张榜公示。大部分村的《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原土地所有者面积统计表》是林业局的技术人员打电话叫村干部带着村委会公章到县林业局填写的,甚至有的是叫原承包种植大户填写的,退耕农户根本不知情,更不用说要求退耕农户在上面签字。
4、监管把关缺位,审查发放无监督。有的县林业的分片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全凭各技术人员统计上报的面积与花名册进行上报县财政局进行打卡发放,出现了一户有几百亩的土地面积。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管缺失,没有发挥其审核监督职能。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验收技术人员)明知故犯、胆大妄为,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用本人或家属、亲属、村组干部、农户之名直接和间接骗取退耕还林延长期现金补助资金。
二、做好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必须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有效解决当前发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按照“阳光、公正、足额、及时、到位”的要求,将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到每一个退耕地农户手中。
1、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综合管理体制,明确纪检监察、财政、发改委、林业、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验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和操作,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责任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发现违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由验收人员承担,并按照国家的党纪法规追究相关责任,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坚守政策兑现的第一道关口,把非退耕地农户彻底堵在门外。三是保障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员、物力。财政部门要列支专项工作经费,对林业部门、乡镇、村都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以确保资金发放工作平稳顺利地开展。
2、突出宣传发动,实行阳光发放。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到户。精心组织宣传工作,深入到村、组、户,通过宣传单、公开信、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真正把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细致审核,造册到户。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加强身份认证,由村组造册到户到人,推行联合审核方式,实行林业主审、乡镇协审、财政终审的模式,在打卡发放时必须仔细核实农户的真实身份,以防止他人冒领,禁止一户多领和干部代领。对兑付姓名与原承包大户姓名相同的,或者单户面积超过5亩以上的,要进行严格地审核与审查。三是张榜公示,操作透明。要层层张榜公示,乡镇公布到村,村公布到组,组公布到户,保证资金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张榜公示要防止流于形式,必须在村级中心地带的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榜,内容包括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公示时间要足够,不得少于15天。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一是发动群众,全程参与监督。要努力发动群众进行全程监督,凡群众有异议的,林业部门都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直到群众认可为止,以确保上报的名册、面积和金额真实、准确、公正。二是加强督查,严格部门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及其它相关部门,对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内部业务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堵塞虚报漏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彻查违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部门要加大查办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行为,对不按工作程序和规定发放失职渎职的,违规截留、套取、挤占和挪用资金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依纪予以严惩。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将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全县,用典型案例警醒党员干部,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永州市道县纪委 王先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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