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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正干部作风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3-25 09:48:1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加强和改正作风建设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必须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努力做出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近些年来我们党更是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抓手,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始终,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作风建设得到加强。但是,一些地方一些党员干部也许还存在按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在“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四风”问题上解决不够彻底,需要认真解决。

一是工作上存在推诿扯皮。当前,存在一些党员干部不求上进,工作上拖拖拉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于刺手、有矛盾的工作互相推诿,工作上考虑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没有大局意识,存在一些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或者阳奉阴违,表现附和,暗中扯腿,影响团结,耽误工作。

二是权力上存在监督乏力。当前,新的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地方党政“一把手”权力大,存在“一言堂”比较严重,一些人还没有走出家长式的领导方式,把“班长”换位成“家长”家长作风严重,对提出反对意见,就认为是违背党委意图,造成了权力监督乏力。重大决策失误就常常以“集体决定”的形式出现,重大项目盲目上马,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应,盲目追求政绩,花拳绣腿表现多样,为群众办点实事就叫苦连天,想办法推诿,还美其名曰,希望群众“谅解”。

三是工作落实上存于形式。许多日常工作存于形式,没有实际意义。比如学习、开会、讨论、检查等,上面交办了任务,下面为了检查需要,只要以学习而学习,以开会而开会,以讨论而讨论,只要走过形式,有了程序,出了文件就算完事,而不管是否真正达到了效果,因此出现了“说而不透,抓而不紧,突而不破”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对推进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四是处罚上存在包庇纵容。当前或过去,有些人错误的理解和谐社会,把“和谐”与“和气”混为一谈。领导干部喜欢当“老好人”,对问题干部存在处理简单,减轻责任,避重就轻,违背制度和原则,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往往以“法不责众”的现象来“保护”。造成该纠正的不纠正,该问责的不问责,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处理不痛不痒,这就助长了不良风气的漫延。

鉴于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行认真解决。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把警示关。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强反面的警示教育,增强反面震慑力,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道德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要多加强“反面教材”的宣传,加大警醒作用,定期举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案例剖析,分析原因,对照自身,查摆差距,防微杜渐,提升党员干部的自觉能力。

二要领导带头垂范,严把自律关。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作风有问题,下级必然效仿,所以,作风好转的重要方法是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自律,减少文山会海,带头厉行节约,以身示范,令行禁止,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工作,服务群众,全面清洗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全面好转。

三要坚持民心所向,严把考核关。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要真正从严实施,坚持一般工作实行责任追究、限期办理制度,重大事项坚持多数说了算,而不是某个别领导说了算,对重大决策失误要从重处理,考核要看实绩,看是否符合民意,只唯实,不唯虚,将考核放在打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上,放在民生工程上,放在解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上。

四要健全民主制度,严把监督关。要发挥新型监督媒介作用,创新监督制度,建立起党务、政务、财务电子公开平台,对遮遮掩掩的公开要从严问责,要对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进行打假。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重大决策要建立无记名电子表决制度。建立调研检查廉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不良行为要严格查处,建立科学的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要加大和重视匿名举报的查处力度。只有扩大群众的监督权,才能减少领导的“随意权”。才能把公共权力晒在阳光下。

五要加大违纪违规成本,严把处罚关。增大违纪违规成本,首先要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作用,对凡带有明显长官意志的个人决策而又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突击工程以及财务上的开支从严监督和审计,一经发现问题要从严处理。其次在财务监督和审计过程中必须坚持对单位超预算开支一律由个人支付,对请客送礼,铺张浪费要从严问责,再是对领导干部离任前要全面扎实认真的对其在任期间的工程,财务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存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能再任职,该追究党纪责任政纪责任的要坚决顶格追究,对违纪违规干部在任用问题上采取零容忍,至少对问题干部不能“带病”提拔。(李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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