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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对老百姓“察言观色”

发布时间:2015-05-13 16:20:0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更是对贯彻群众路线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战略性目标,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时刻把群众放在眼里、装入心中,主动接地气深入察民情,要善于对老百姓“察言观色”。

一、群众的“脸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是社会生活的缔造者和感知者,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基础,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最终评判者。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要将群众的“脸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晴雨表”。

    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正确甄别群众的“脸色”变化,一是要加强道德修养。要坚决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立身之本、处世之基,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干事品质。要经常以群众的“脸色”为镜,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加以完善,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高涨激情,充分展示乐于奉献的公仆形象。二是要强化群众观念。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要自觉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视群众的“脸色”为工作的“第一信号”,在深入群众察言观色中掌握实情,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拉近与群众的情感距离。同时,要善于依托群众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三是要坚持秉公执纪。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从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决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特别是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群众的“眼睛”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放大镜”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解决干部身上的作风问题,群众也有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多提建议、认真监督”。群众看到的才是最真实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捕捉群众的“眼神”变化,把群众监督举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放大镜”,积极主动请群众给我们提意见、找病根、出方子。只要我们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照群众的意见找差距,对着群众的要求去整改,就一定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如何擦亮群众“眼睛”这把“放大镜”,使其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是强化群众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让所有的党员干部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之中,让各级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作,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这是反腐工作机制的生命力所在。要主动公开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和工作流程,引导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灯下黑”的问题。二是推行群众评议。构建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程度作为重要指标,把评判的权力交给群众,使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的模范实践者。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以及民意收集制度。要定期做好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让群众评判。三是收集群众智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拓宽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情况,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同时,要开门纳谏,听取群众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尖锐”意见,查缺补漏,强身健体,优化队伍,增强活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三、群众的“怨气”是纪检干部反省的“清醒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转型变轨,大量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强征强迁、贪污腐化等无不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有“怨气”、有“争论”,说明我们还有很多工作不到位和不完善,需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深入实际,坚持以民为本,用实际行动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如何有效化解群众的“怨气”,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一是要真实了解群众所盼。要观民情察民意,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同时,要及时回应好、处理好群众正当的来信来访,维护其切身利益,不断积累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强化服务意识,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办好群众最盼望最急需的事、关系群众长远利益的事。二是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听一听群众心中的苦辣酸甜,始终把群众的喜怒哀乐作为推动自己工作的源泉。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职责,更是一种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权力观,不断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三是真心维护群众利益。要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当做纪检监察工作的永恒目标和不懈追求。只有时时处处关注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取信于民,让“怨气”变成“喜气”,群众才会发自内心地与我们同心同德、精诚团结、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王中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