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职责就是有职必有责,严格的讲,有职必有责,违责必追究。只有岗位职责明确,才能做到各司其责。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对职责分工不明确,一些“一把手”喜欢胡子眉毛一把抓,对设置的岗位职责人不放权,形同摆设,大小事情喜欢个人包揽,成了真正的“管家婆”不放心别人管事做事,是典型的“守权奴”,一旦工作出现了问题就往别人身上推,就云乎所云。其实一个单位既然配备了那些个岗位就应该按照分工把职责明确好,真正把职权职责分解到相应的岗位上,让其充分发挥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所以抓干部作风建设必须搞好对每个岗位的职责分明。那么岗位职责怎么分明呢?笔者认为要搞好岗位职责分明就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岗位职责要真正明确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就是各单位、各部门只有真正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规定,真正以岗定责,以岗定人,把责、权、利明确好,奖惩分明。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个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工作才会避免推诿扯皮、才会避免拖拖拉拉甚至为政不廉。该是谁负责的事就由谁去管、去抓、去落实,要让其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要让其真正有担当的作为,发挥其聪明才智,搞好本职工作。要严格执行和兑现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对制定的目标管理制度不可朝令夕改。“一把手”要严守规矩,维护目标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二是岗位职责要真正具体化。岗位职责具体化就是要真正把每个岗位的责任内容具体细致,做到有标准、有目标、有考核,而不是为了应付某些检查,必须真正把标准、目标、考核落地,这样才能够增强每个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才会责任分明,直接找到责任人,即使责任追究也让其心服口服,没有抱怨,要让其从主观意识上认识自己的工作失误而不是因为受其他左右的原因而使自己背黑祸,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和教训,自觉查找工作上的失误和漏洞,这样更有利于减少和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岗位职责要真正制度化。一方面,将每个岗位的职责内容形成制度;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领导、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按照岗位职能分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责任,按照连带关系区分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连带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的失职行为以及发生重大问题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职责真正明确化、具体化、制度化了,干部作风上存在的懒、散、庸、推、躲、逃现象就会得到全面改观。该谁管的必须去管,没有退路,也不可推卸,没有老好人可做,出了问题,责任追究该落在谁头上就追究谁,坚决不搞网开一面或绕弯走的动作,维护好制度的严肃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让制度管人、管权、管钱。把干部作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新田县 李钟学)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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