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采购供应收取回扣。收回扣是临床用药采购供应环节利益输送的主要方式。目前,基层卫生系统药品采购一般通过网上平台药品目录统一采购,但采购多少,却由医院自己确定。药企为了能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于是就通过给予采购人员回扣的方式来拉拢客户。若如想被多采购、长期采购 ,还需给医院领导、采购人员定期按照销售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回扣”、“好处费”、“提成费”。如郴州市桂东县大塘镇卫生院原院长钟平辉,因利用职务之便,在医院采购药品的过程中,收受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79920元被查处。2013年12月25日,钟平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同时,桂东县纪委给予钟平辉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基建审核环节利益分赃。基础设施施工建设是医疗卫生领域腐败现象的一大“高发区”。由于基层医疗卫生系统缺乏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又缺乏专业知识,不懂建筑设计、施工管理、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等,管理缺位现象突出。加之个别基层卫生院院长认为基建是块“唐僧肉”,想方设法在工程招投标、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与相关企业和人员串通,给企业行方便,从中牟利。如汤大兴在担任株洲市攸县科技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基建及信息化建设、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8.66万元人民币、5000元港币。2014年12月11日,攸县纪委给予汤大兴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其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疗服务过程收取红包。所有医院都以各种形式明令禁止医生收受红包,但是患者家属担心手术前病人不给红包医生就不好好做,这种逻辑很可笑,但却已经成为行业积习”。而对于医生来说,明知收受红包是违规违纪行为,但为谋取私利,个别人员还是收不住手、经不起诱惑。如2008年,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胡某在该区征兵体检工作中,后为应征青年李某等更改体检结果,致使李某由体重88公斤改为82公斤,颜某由视力不合格改为合格,共收受红包现金1700元。娄底市娄星区纪委、监察局对胡某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作出了取消胡某从事征兵体检工作的资格,同时,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已将此案在全市进行公开通报。
四、利用职务之便套骗资金。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下拨大量专项资金。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报账发票、截留、侵吞等方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如2011年间,张建才在担任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爱卫办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农村改厕项目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工程专项资金发票,先后两次套取农村改厕资金人民币56000元,另截留农村改厕项目专项资金人民币5000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4年2月24日张建才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4年11月18日,该县纪委给予张建才行政开除处分。又如2012年,沅江市共华镇卫生院会计黄伏娥在负责职工医保核报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虚开发票公费报销、套取医疗保险资金私分等方法,侵吞公款1.2万余元。2014年6月30日,沅江市纪委监给予黄伏娥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该市卫生局给予黄伏娥开除处分。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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