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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党纪利剑 斩毒花之根

发布时间:2015-12-17 09:17: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日,长沙县通报曝光了4起党员干部涉毒典型案件,给予了相关人员降低岗位、开除党籍、拘役等处分。这些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违犯党纪国法,最终跌落“毒渊”可谓是咎由自取,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此次受到查处的既有普通的农村党员,又有基层政府公务人员,涉毒面之广令人咋舌,值得深思。

俗话说:“一人涉毒,全家遭殃。”毒品的危害毋庸赘言,党员干部涉毒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会毁灭自我,伤害家庭,更给社会、国家带来巨大的隐患。第一,党员干部涉毒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党员干部作为党的“形象代言人”理应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明确的政治方向,清正的政治本色,不仅不能碰毒品,更应该做禁毒的先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低下,缺乏党性意识,带头吸毒的行为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的死灰复燃提供了可能,在损害党的形象的同时,败坏了了社会风气,挫伤了人民群众的感情,降低了党的公信力。第二,党员干部涉毒为贪腐提供了生长的土壤。毒品其内在的成瘾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当党员干部其合法收入难以支撑毒品的高成本时,就为权钱交易、权毒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极易诱发受贿索贿、滋生贪污腐败、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如被称为“吸毒市长”的原临湘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卫国在任期间与不法商人暗中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出卖公权支付毒资,对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第三,党员干部涉毒为毒品交易撑起了“保护伞”。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持有毒品和进行毒品交易,党员干部涉毒的背后隐藏着诸如毒品来源、运送途径、交易方式等谜团,为满足毒瘾,涉毒党员干部势必会无视党和国家的各项禁毒措施,转而与贩毒者沆瀣一气,充当贩毒黑暗链条的保护伞,千方百计为毒品交易保驾护航,严重阻碍禁毒工作的进程。如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在刘汉、刘维涉黑案中就充当了毒品交易的保护伞。

治国之道,在于严明的吏治,整治党员干部涉毒必须从重从快,要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效用,以雷霆万钧的亮剑之势斩断毒根。首先,应尽快规范相关监察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涉毒案件发现一起,查处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其次,要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法纪意识,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爱,远离毒品。刘佳宾)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