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6月8日披露,近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妻子贾晓晔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贾晓晔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并对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检索媒体报道可知,与贾晓晔案情节类似的“身边人”借权腐败现象,早已成为官场一景。所谓“身边人”,主要是指亲属、情妇、司机、秘书等人,这些都是是领导最贴身、贴心的人,也是最亲密、最指望得住的人。很多领导的亲属、情妇、司机、秘书等“身边人”,借助自身的特殊身份和隐性权力,扮演权力掮客大肆弄权敛财。领导干部“身边人”借权腐败已成为当前违法乱纪、腐败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
领导干部 “身边人”借权腐败,既有律己不严的主观原因,也有监管缺位的客观原因,还有领导放纵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和查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那种“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查处和防范“身边人”借权腐败,管好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应成反腐倡廉工作的题中之意。
具体来说,防范领导干部“身边人”借权腐败乱象,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其一是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为 “身边人”树立典范。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能不为人所利用,才能遏制“递延权力”,才能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稳固防线;其二是要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财产定期申报公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和公示等制度,让党员领导干部家人及其财产走到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除此之外,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将领导干部对其身边人的监管制度化,确定领导的监管责任。对领导干部放任、纵容身边人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腐败活动的,要从严追究领导干部自身的责任。(陈剑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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