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正在各地稳步推进。做好纪检组长人选的挑选和确定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和纪检组长的职责任务,笔者认为,在挑选和确定纪检组长人选时,要严把“五关”。一是忠诚关。政治要过硬,具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强;二是干净关。打铁要靠本身硬。带头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干干净净,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反映佳、口碑好,决不能让那些作风疲塌、纪律松驰,不干不净、“五马六道”,有“问题”或“带病”干部,进入纪检干部队伍;三是担当关。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活儿,选择了纪检工作就意味着选择了担当。因此必须要具有泾渭分明、疾恶如仇,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担当精神;对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行为,不回避、不遮掩,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不怕得罪人的浩然正气。如果对歪风邪气,或抱着看客心态,事不关己,或惟惟若若,发现问题绕道走,想充当老好人,这与纪检干部的身份是格格不入的;四是能力关。纪检组长是纪委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织的“首长”,不是“配角”,不是“照顾性、安置性”岗位,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领导驾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阅读宣传能力等,唯如此,才能胜任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在所驻单位立威、树形,有为、有位;五是敏锐关。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嗅觉力,擦亮眼睛,拉长耳朵,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把触角延伸到所驻单位的各个层面、各个方位和各个角落,善于抓住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及时发现搜集各种问题,当好监督“前哨”和“探头”,能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宣传部 刘天相)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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