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祁阳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成立暨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蒋俊林,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李四君,县委副书记黄赞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晓阳,县政协主席郑增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国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廖道南等领导出席。这是祁阳县委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标志着祁阳县在开启基层反腐“探照灯”,剑指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方面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祁阳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其职责主要是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并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的对象主要是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内容突出纪律和作风两个重点,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作出分类移交查办。
据悉,县委巡察办建立“1+4”巡察机构模式,即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6个巡察组。巡察组采取“三个不固定”工作模式,即巡察组长不固定、巡察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巡察组各设组长1名,由正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1名,由副科级干部担任,工作人员3名。
廖道南在随后召开的第一轮巡察动员会上指出,首次巡察工作务必要谋定而后动,各巡察组进驻单位巡察前,要针对巡察对象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基本流程和工作方法,做好各类情况处置预案,要“带着问题去巡察、目标明确抓巡察”,确保首次“亮剑”告捷。(祁阳县纪委宣传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