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委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推进正风反腐,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凡是县纪委提交的事项,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查办案件。制定下发了《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和《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落实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
落实改革任务,全力支持“三转”。全面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力支持县纪委“三转”,聚焦主责,回归主业。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县纪委内部机构改革,县纪委内设机构由13个室(中心)调整为12个副科级职能室(部),继续保留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问责办公室并保障相应的工作经费,交流干部9人,其中交流出去5名,有4人担任单位一把手。完成了15个乡镇纪委换届工作,配备纪委书记15名、副书记15名、专职委员28名、兼职委员4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实现专人专职,不再分管除党风廉政、纪检监察、行政效能以外的其它业务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每个乡镇纪委安排工作经费3万元、办案经费1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至少配备了3个办公室,全力支持纪委办案。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1件,结案118件,审理156件,处分党员干部179人,其中处分科级领导干部17人。
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监督制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德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入”和新“三进”活动,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廉政教育,邀请市纪委领导到东安作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先后3次选派干部到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参加执行力提升培训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东安县干部职工作风考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2016年共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39人。
坚持挺纪在前,转变干部作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指示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委巡察工作,探索“一托X”“一带N”的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延伸到村级党组织,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力争年内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全县从2017年开始,到2021年,利用五年的时间,对全县472个单位党组织(包括115个县直单位、15个乡镇、342个村)开展巡察,每年巡察单位不少于95个。目前已经完成了两轮巡察,共巡察2个乡镇、3个村、3个县直单位。各巡察组共交办问题74个,立案查处23起,问责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第三轮即将对村“两委”换届和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严格落实两个“三分之一”和“一个必须”的纪律要求,即县作风办对政务中心服务对象回访三分之一,对执法单位办案案卷抽检三分之一;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必须经县纪委和作风办批准同意,报工业园备案后才能进入,持续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坚持正确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拟提拔任用干部在提交县委讨论前都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2016年,全县共研究讨论干部3批444人次,其中提拔重用126名(提拔正科级干部47名,副科级干部36名,重用43名);交流科级干部155名,其中副科级干部岗位交流105人次,真正做到了让有思路的干部有出路,肯实干的干部有奔头,善作为的干部有位置。认真治理“三超两乱”,利用乡镇区划调整、县政府机构改革和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机会,消化超配科级领导职数85名;利用乡镇换届消化超配科级领导职数31名。严肃换届纪律,县乡换届和村(居)“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全力配合巡视,坚决整改落实。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将巡视组反馈的6个方面33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县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开展专项督查15次,完成交办整改问题33个、整改任务108项;开展“5+3+2+1”专项整治,解决问题845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2项。完成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信访件740件,处分党员干部132人。对省委巡视第七组发现的违规进入公务员(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86人,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了相应处理。(东纪巡)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