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统计,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至2017年4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万多起,处分11万多人。平均每天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问题就超过100起。(5月24日新京报)
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求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上,绝不可忽视小问题。从中纪委公开发布的五一端午期间第四周通报显示,在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至2017年4月底全国累计查处的166446个问题中,涵盖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小节,却能够反映一个地方党员干部的人品和作风,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更要心存敬畏,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慎独慎微,要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契机,从细微之处入手,从拘“小节”做起,守住第一道防线,筑牢拒腐防变之堤。
当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有正确认知,对全面从严治党有深刻的认识,不仅靠自律,更要靠制度。要围绕规范公务用车、接待标准、婚丧喜庆等容易滋生“四风”问题的环节,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具体举措,防止“制度缺位”,用制度构筑起防治腐败的“防火墙”,形成刚性约束。
监督没有例外、越往后越严,日益成为全党的共识。八项规定是外在的规定,更应成为内化的意识。通过优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思维观念,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规矩意识,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一种自觉,让党员干部“拘小节”成为一种习惯。一旦如此,作风建设成效就自然会显现。
(江永县纪委 何继锋)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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