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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案双查”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7-06-09 16:57:1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案金额巨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成功查处后,北海市纪委迅速启动“一案双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李松山进行责任追究。(6月8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八大至今,反腐斗争步步深入,形形色色的“老虎”“苍蝇”不断落马,全国上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在这场没有止境的正风反腐斗争中,人们不难注意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对于不肯收手、四风复燃、顶风违纪者,不但追究“肇事者”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不但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毋庸置疑,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是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体现。作为纪检干部首先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这种职责不仅是党章赋予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确保政治肌体纯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由之路。的确,纪检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情,大家都是同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招不待见,让自己麻烦。所以“你好我好大家好”,明哲保身,何乐不为?但如果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总想着明哲保身,那结果只能是监督的制度执行不力,则监督失灵;监督失灵,则问题频出,也就是失职、渎职。
没有罚,就没有法;不问责,就没有责。没有问责机制,责任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强化“两个责任”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切实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一案双查”追究制度。如此,纪检监察干部也好,各级领导干部也罢,都应该对制度心存敬畏之心,有些刚性的规则意识。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一言以蔽之,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连坐”,无疑是对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现象的矫正,不仅让责任追究制度不再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更是让监督执纪者不再弃守自己的监督“责任田”。(江永县纪委 江纪风)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