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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空白格”

发布时间:2017-07-03 11:50:0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日前,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公布了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4所中管高校巡视的反馈情况。从巡视反馈意见来看,高校存在的廉政风险不容忽视。(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6月17日)
  在很多人印象中,高校一向被视为纯洁的“象牙塔”、与世无争的“学术殿堂”。然而,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一再警示人们,高校并非一片净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成为“软肋”“空白格”甚至“盲区”,亟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高校党委除了抓好本校的业务工作之外,更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要紧紧围绕高校中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职称评定、招生考试、公款接待等易发、多发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纪委(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其充分保障。绝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在高校内弱化或层层递减,更不能滋生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可有可无的思想,孤立或架空纪检监察组织,出现高校纪委(纪检组)形同虚设的局面。
  高校纪委(纪检组)要精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牵一发而动全身。”纪检监察组织要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在党委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全力以赴地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向高校内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开刀”。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严防“灯下黑”。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不是“稻草人”,更不是摆设,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当前,部分高校“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四个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凡此种种,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制度的缺失。高校固然是“象牙塔”,高校也不仅仅是“象牙塔”。必须针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制定出加强其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紧扣高校腐败的“高发区”“重灾区”,依纪依规治教、规范管理,加快建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不断提高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新常态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要注重方式方法的转变和创新。要由过去的“全面出击”转变为抓住关键少数,即由“一刀切”向突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在宣传手段上,可以利用高校自身优势和丰富的资源,通过典型案例展示、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结合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网站等媒体,科学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内容,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和人情观教育,努力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达到培养人、教育人、熏陶人的目的。(道县纪委宣传部 陈新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