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青冈县柞岗镇党委书记李英海带领5名镇干部和8名村党支部书记,集体乘坐公车到哈尔滨市某医院探望病人并随礼,中午在某高档餐厅聚餐,消费5070元。李英海等人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组织集体随礼、组织参与聚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李英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责任人均被严肃问责。(5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上率下、模范带头,全党同志积极行动、上行下效,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得到根本好转,“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对党员干部形成了一定震慑作用。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触碰纪律红线,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笔者认为,防止为官者“任性”,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着手。
思想上切莫任性。当前,不少基层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认识不清,以为“天高皇帝远”,吃点喝点算不了什么,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并没有把公家的财物揣进个人腰包,又不是我个人独创。同时认为全国8900多万党员,“谁没有那么一点点事”,组织上怎可能和我过不去,怎么轮也轮不到我,自己不可能“躺枪”。正所谓“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欲而及于祸”,从思想上的“任性”到行为上的堕落,仅有一步之遥,倘若党员干部心中无纪无戒,一旦政治纪律松懈,丢掉规矩戒尺,就容易腐化变质,拧不紧思想“保险栓”,权力就如“脱缰野马”,任性撒野,一发而不可收拾。
行动上切莫任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不讲规矩,守不守纪律,是检验公民、党员干部任不任性的试金石。中央及各地各部门早有严格规定,在“四风”问题上,绝不能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绝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绝不可自由散漫、恣意妄为,在纪律规矩面前,任何时候都要自觉遵守“刚性”约束,而不是“任性”无拘,否则,就是作茧自缚,迟早会“栽大跟头”。当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特别“任性”,手握“探照灯”、“显微镜”,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目无纪律规矩,毫无戒惧之心;更有“任性”者,把自己凌驾于纪律规矩之上,为所欲为,岂不知“举头三尺有神明”,善始不得善终。古语云:“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长此以往,就会养成不良习惯,举手投足不经意间就会“任性”,从而导致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最终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作风上切莫任性。“上梁不正,下梁必歪”。李英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没有树标杆、打好样,带头遵规守纪,反而公然践踏纪律底线,貌似不知有中央八项规定这回事,“任性”违反,其他随行党员干部随波逐流、沆瀣一气,把“八项规定”当作“纸老虎”、“稻草人”。这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缺乏对党纪党规最起码的敬畏,更是对党纪党规权威的挑衅。对党员干部来说,遵规守纪,既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考验;既是一种内在素质,又是一种人格魅力。党员干部要经常与党章对表,固本培元,拧紧欲望“阀门”,始终做到心不为物所役,行不为名所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高线’”,又要坚守住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小错提醒、动辄则咎,防微杜渐,消除产生腐败的温床,让为官者“任性”不再有滋生土壤。(江永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