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出现什么苗头性问题我都要及时提醒身边的同志,这对他们是帮助,对我自身也是促进。”近日,东安县某单位“一把手”接受完县纪委的提醒谈话后,在工作笔记本上郑重写下3个关键词:“主体责任”“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东安县纪委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明确“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方式、情形及适用程序等,实行运用“四种形态”“月报+通报”制度,并将运用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监察建议书、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构建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工作机制。针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缺勤脱岗等慵懒散拖现象,及“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等行为,恰当运用“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时时敲打和警醒。同时,通过日常谈话、任前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对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把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实现谈话提醒常态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该县共开展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等廉政谈话5680人次,开展谈话函询423人次。全县共查处作风建设违规人员420人,其中免职以下组织处理149人;下发通报27期,通报典型案例49起。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