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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小酒杯”断送“大前程”

发布时间:2018-07-02 08:15:0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永州市纪委通报7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驾醉驾典型案件。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卫生院原院长、支部书记文亚峰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宁远县水利局防汛办副主任李建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江永县卫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友志醉酒驾车问题;祁阳县第一中学教师周期文醉酒驾车问题……(来源:永州廉政网)

   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之后,湖南紧跟中央步伐,近年来多次下发“禁酒令”;今年4月,湖南省在《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进一步严纪立规,明确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从中央到地方,“禁酒令”多次发、屡强调,但依旧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这次通报的安全7人受到降级、警告、记过等不同程度处分。违规饮酒害人害己,不少人因违规饮酒丢了声誉,断了前途,有的甚至丢了性命:2013年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导致酿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惨祸;2016年,河南省汝南县多名公职人员午间饮酒,并致一人死亡事件。

  中国有着深厚的酒文化,加之“无酒不成席”“酒桌上好办事”等观念根深蒂固,使超标公务接待、大肆公款吃喝,“酒桌办公”、“吃喝办事”似乎成了党政机关中的一种“理所当然”的事,也让权力蒙上了面纱。“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违规饮酒看似“小问题”,其实是个影响作风的“大问题”,很多人的贪腐之路就是从有意无意接受“热情接待”、从吃吃喝喝开始的。“酒桌文化”的盛行,助长了贪污腐败之风,更严重降低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及办事效率。

  一杯酒就是一个作风窗口,全面禁酒,无论是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出发点,还是从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落脚点来看,都显得十分迫切。为什么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止公务接待饮酒,体现的是一种“严管更是厚爱”,笔者提醒党员干部,莫让“小酒杯”断送“大前程”。公务接待全面禁酒,除了制度发力外,还需在具体落实上出实招、出硬招。

  一要加强监管,凸显“不敢喝”的震慑。要把整治公务饮酒的奢靡之风当作纠正“四风”的重中之重,把监督检查贯穿公务接待始终。一方面,要注重“源头”监管,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把延伸监督的触角,深挖细查躲进机关食堂、私人会所、“一桌餐”等“变异四风”的隐蔽问题。另一方面,要着力“后台”清算,运用税务发票、公务接待等系统,精准识别公务接待中各类高消费活动。

  二要注重以上率下,令行禁止,形成“不能喝”的机制。“禁酒令”能不能真正落实执行到位,关键还在于上下齐心,令行禁止,杜绝出现“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违规饮酒实行最严格的“一刀切”,绝不讲情面,一律按“在纪律集中整治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从重或加重处分,并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让违纪者得不偿失、付出代价。

  三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内化“不想喝”的氛围。在强化外部制约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源头,要以廉洁自律准则为根本准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使党员干部主动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心中有惧,管住自己的嘴,在公务接待时对饮酒坚决说“不”!

  (新田县骥村镇纪委 唐 剑)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