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被留置那天,我才彻底明白了自己一次又一次错过了组织上给的机会!”金谷当天即向组织交代了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些年,如金谷一样为了逃避被追责,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调查的案件不在少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涉案人员顾及名利,心存侥幸,处心积虑“洗清”罪名,自认为不合规的事做得“天衣无缝”、能够瞒天过海。于是,面对组织调查,企图通过与相关人员串供、矢口否认、提供虚假材料、转移赃款、毁灭证据等方式蒙混过关。
究其背后的原因是这些党员干部心里只顾追逐个人利益,丧失党性原则,眼中毫无党纪国法可言。他们没有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没有意识到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重大问题的严重后果,错误地认为“坦白从宽牢底坐穿”,讳疾忌医,拒绝“治疗”,最终选择“铤而走险”对抗组织调查。殊不知组织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莫知,除非己莫为”。为了逃避被追责,精心谋划的“规避”措施再完美、工作做得再“隐蔽”、作案手段再“高明”,始终会有“破绽”,露“马脚”,等到机关算尽,不但会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还会把自己推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习近平总书记说:“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对党忠诚,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对于组织来说,每一名干部步入腐败的深渊都损失巨大,对抗组织调查更不应该,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努力去关心、爱护和挽救自己的同志。
一是要培养党员干部的“防病”能力。在强化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把对抗组织调查的负面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同时阐明个人有关事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利害关系,提升党员干部纪律“红线”意识。要持续开展“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主题活动,旗帜鲜明的树立有担当、负责任的干部典型,让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政绩观。
二是要完善监督体系的“篱笆”作用。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多维度、全覆盖开展监督。一方面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打好廉政“预防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这样一来,回避问题的现象也会相对减少。另一方面要推进重大事项执行透明化、公开化,确保操作过程透明、开放,防止“暗箱操作”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可乘之机。
三是要发挥纪检监察的“治病”功能。严管就是厚爱,治病是为了救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执纪“利剑”作用,凡是对抗组织调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以案明纪,以案明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从而挽救更多即将迈步“腐败深渊”的党员干部。
显而易见,党员干部欺骗组织无异于“作茧自缚”。只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红线”意识,完善监督体系,夯实从严执纪“利剑”作用,才能让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新田县龙泉镇纪委 邓慧玲)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