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使命,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最后执行者、作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必须抱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首要目标,查清案件事实则是法官的首要职责。查清案件事实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判,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应该是独立的,裁判的标准只能是案件事实,而不能受到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
如何展示法官的廉洁奉公,如何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如何不辜负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使人民法院和法官真正得到人民的信任,这对全社会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至关重要。当前,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员额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相对集中,而新时代下公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升,向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法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水平,真正做到敬业、公正廉洁,以公正司法来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做到这些,一个最根本的保障就是法官要从思想上、理论上、言行上、业务上把政治纪律根植于心。
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主要、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如果任其发展,最终都是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首先体现的是人民,人民能否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享受到公平正义,这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合法权益。如果一个不讲政治纪律或政治纪律意识不强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就会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根本谈不上让每一个公民享受到公正司法的成果。
要保持好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从主观上讲须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以政治纪律为刚,带动其他纪律执行,才能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清醒的头脑,做到对每一个案件的裁判用心、慎重、认真、仔细、严谨,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真实、庭外调查扎实、适用法律精准。除此外,更要坚决做到的是在审判活动过程中不接受双方当事人吃请,不接受当事人红包礼物,树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有担当、有责任、有良知、公道正派的法官形象。
(驻新田法院纪检监察组 李仲学 编辑:雅楠 )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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