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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人情面子”成为敛财“幌子”

发布时间:2018-09-05 16:01: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赵主任,你搞危房改造没?”“没有搞,我又不懂这个。”“你要是想搞,我可以想办法。”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一则由“偶遇”引发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述案例中,危房改造指标被当成一件“礼物”送了出去,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而然”,仿佛是一桩波澜不惊的“小事”。然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对于农村贫困户来说就是他们的“救命钱”。这笔资金重若千钧,怎能当成自己的私人物品而任意赠送,慷国家之慨搞“借花献佛”那一套呢?案例中的两名当事人本就相熟,偶然碰面后的几句寒暄,便将危房改造指标私相授受。两人之间并不存在行贿受贿、利益输送等行为,驱动他们的不是经济利益,而是作为老朋友的那份“人情”。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党员干部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会有人际交往、人情往来。或是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还是小孩升学、老人做寿,人们都会互相走动、表达问候,甚至会“随个礼”“出个份子”来“表示一下”。正常的人情往来,是维系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纽带,但并不意味着人情往来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纵观那些因被“人情围猎”而落马的官员,纪律意识薄弱,总觉得存在“灰色地带”,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记在心上。认为只要没人举报,摆平了各种关系,就能为所欲为。这样的错误认识,让个别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导致干部日后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古语有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很多党员干部第一次伸手,数额并不大,而是如同蚁穴溃堤一样一点一滴地让底线退守,最终使他们走上不归路。党员干部切莫借着“人情往来”之名而行“权钱交易”之实,从而在“人情幌子”下迷失自我。

  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礼尚往来的“人情”当作一件大事来对待,找准正确的“往来”方式,任何轻视和漫不经心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白居易在离任杭州刺史返乡时,为自己收了一件小礼品而倍感羞愧,自责地写道:“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因为拿了这区区“两片石”,就觉得伤了自己的“清白”。封建社会的官吏尚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我们新时代的领导干部又怎么会看不清“人情”的利害关系呢?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谨记,情谊再浓,不可越纪;往来再密,不可违法。身为人民公仆,不可能没有人情味,但更不可没有原则性。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思想和行动上拧紧发条,扎紧制度笼子,让异化的人情在阳光下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对于手中握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在遇到人情时要擦亮眼睛、守住原则,人情越浓,纪律底线越不能碰;关系越好,越要君子之交走正道。当前,脱贫攻坚战鼓频催,正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扶贫一线干部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努力把每一笔扶贫款项都花在刀刃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切莫让“人情面子”成为敛财“幌子”。(新田县纪委 何艳丽 编辑:雅楠)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