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远县委巡察办 李胜平、刘智连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战略性制度安排和重要措施,是发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权威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作用的有效措施,对推动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17年以来,宁远县委巡察机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基层党建和扶贫领域,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4次,配合市委开展专项巡察2次,共发现问题线索255条,立案66件,党纪政纪处分66人、组织处理57人,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为促进宁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政治巡察犹如医生看病治病,医生救治肉体生命、巡察救治政治生命。
一、以“专家门诊”之法“看病”
病人看病喜欢挂专家号、看专家门诊,是因为专家业务精湛、经验丰富、方法得当。对于巡察工作,要筑牢“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同样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有“火眼金睛”的“专家”队伍,需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1.建立巡察人才库。医疗机构有专家库,巡察机构也应当建立自己的人才库,才能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解决巡察工作普遍存在的“机构强、人员弱”问题。人才库的规模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就宁远而言,县委安排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100人的巡察人才库,其中组织部门20人、纪检监察20人、财政审计20人、扶贫领域10人、信访部门10人、政法部门10人、文字综合人员10人。同时,制定出台专职巡察干部、巡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巡察人员工作行为,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不断提升巡察业务能力。建立了巡察人才库,有了“专家”队伍,那么如何适应政治巡察的新思想、新要求,不断提升这支队伍发现问题、深挖线索的“诊疗”水平呢?巡察机构建立以来,我县采用“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指导”的方式,持续提升巡察队伍的业务能力。一是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赴厦门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以及巡察工作亮点突出的县市开展学习交流;二是坚持实行“411”学习制度,即每个月邀请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经验丰富的专家、前辈以讲座的形式开展4次集中学习,阅读1本相关书籍,撰写1篇心得体会。
3.推行巡察审计“双剑合璧”。医生看病,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制定最佳治疗方案。而根据中央及省市要求,巡察、审计都要实行全覆盖,巡察工作,可以借鉴海南、安徽等省份的做法,积极探索推行“巡审结合”模式进行“会诊”,做到“资源整合、协助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相互监督”,使巡察“政治体检”、审计“业务体检”优势互补、“双剑合璧”,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审计职能发挥和审计结果运用,增强巡察针对性、实效性,取得“1+1〉2”的效果。
二、以“中西结合”之方“治病”
对身体疾病的治疗,医学上讲究中西结合,西医治标见效快、中医治本管长久,那么对“政治疾病”的“治疗”也可以采用“中西结合”的方式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1.问题线索处置“治标”。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达到快速“治标”的效果。一年多来,宁远县委巡察机构共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3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给予诫勉谈话等其他方式问责36人;向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65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社会反响强烈。
2.建章立制“治本”。巡察整改是检验巡察效果的“晴雨表”,其最根本的体现是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2017年以来,通过市县巡察问题整改,我县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了《宁远县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宁远县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宁远县村干部执行力考核办法》、《宁远县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扶贫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宁远县“互联网+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122项制度措施,为我县各项工作特别是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3.巡察后评估“复查”。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的监督,我县在全市率先建立“巡察后评估”机制,以“双向六测评”的方式,评估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否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是否逐项整改落实,是否存在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评估县委巡察组是否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问题定性是否客观准确;是否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开展巡察、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等。评估结果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评估不达标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通过开展“巡察后评估”进行“复查”,问题整改效果和巡察工作质量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以“修心养性”之术“防病”
俗语有言:“三分医,七分养,十分防;一份预防方,胜过百份药。”可见,防病更胜治病。巡察监督,既要坚持“利剑高悬”“治病”,更应注重“修心养性”“防病”。
1.提高政治素质,练就“百毒不侵”之“躯”。2017年以来,我县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以及中央、省、市领导巡视巡察工作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规划,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日日弹尘、天天洗脸”的精神清理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信仰之“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意识提升素养,不断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勤补精神之“钙”;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境磨砺自己,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不触碰纪律红线、不丧失道德底线,不滥用权力、不迷失方向,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态度和情趣,锻造正气之“躯”。
2.履行管党主责,构筑“望而生畏”之“山”。县委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巡察工作规划》《配合巡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同时将巡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意识形态考核,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巡察工作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各个方面,落实到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过程,扎牢制度笼子,堵上监管漏洞,努力构筑起让广大党员干部望而生畏、不敢逾越的纪律和规矩“高山”。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采纳县委巡察机构的建议,对20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进行扣分,推进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
3.持续通报曝光,彰显“巡察利剑”之“威”。通报曝光是展现巡察效果,形成巡察震慑的有效手段。我县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通过会议点名、下发通报、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进行了8次通报曝光,彰显了“巡察利剑”之“威”,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主动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面警示、当面点醒、面对面教育转化,达到防变于未然的预防效果。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