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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扶贫“耗子”要利剑断“根”

发布时间:2018-12-26 09:27:0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衡阳县曲兰镇杨柳村邹某娥在该村担任村会计时,向贫困户索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进行私分,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危房改造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缴违纪资金36.15万元。”(来源:湖南日报)

  从近期各地通报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来看,其中涉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扶贫“耗子”活动还很猖獗。

  本该为民做主、造福一方村官们盯着扶贫的“奶酪”虎视眈眈,沦为扶贫“耗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从长远来看,这些“耗子”们把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造成的影响极大,着实不容小觑。一方面,其侵吞的不仅仅是扶贫资金,其实是在吞噬着贫困群众对于未来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会将贫困群众拖进“精神贫困”的绝境,给脱贫攻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另一方面,这不但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在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损害了党的基层组织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因此,严惩扶贫“耗子”,迫在眉睫,务必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整治扶贫“耗子”,根子还在基层。只有从根子上亮剑,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才能让其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而达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目的”。

  一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让其无法腐。要擦亮基层监督的“探头”,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针,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扶贫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堵住各种漏洞,让“耗子”们没有乱伸手的机会和条件。

  二是加大査处力度,让其不敢腐。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査处力度,特别要把扶贫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重点。同时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积极性。对于已查实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不疏通关系说好话,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 “耗子”们恣意妄为。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让其不想腐。大力开展“重要节点常提醒,廉政教育常开展,廉政谈话常红脸,追责问责常曝光”四位一体的廉政宣教体系。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营造崇廉、尚洁、畏纪的良好氛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扶贫“耗子”不治,就会任其蔓延作乱,轻则伤民心,重则动摇根基,惟有利剑出鞘,见到“耗子”露头就打,斩其“根”,断其“路”,才能真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何星辉)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