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此前报道,浙江某乡镇干部手机上普遍装有七八个工作APP和20多个工作类微信公众号,每天若要认真完成所有“留痕”任务,得耗费两小时。如今,这种“过度留痕”乱象将得到整治,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向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现象说“不”。
近年来,痕迹管理在基层工作中被广泛应用。科学适度的痕迹管理,是检验过程真伪、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然而事实上,有些地方和部门在运用痕迹管理开展工作过程中常常出现“过度留痕”现象。
“一项工作是否得到了部署和落实,需要证据来证明。上级检查时判断是否重视一项工作,通常看开过几次会、研究过几次,会议是什么级别等,开会越多、研究越多,得分就越高。”一名乡镇党委书记说,“现在不论做什么工作,拍照留痕已成为习惯。开会时要拍照‘留痕’,证明‘工作开会部署了’;在镇村开展某项工作时,也要拍照‘留痕’,证明‘工作已得到落实’。一些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让基层疲于应付,只得加班加点‘造痕迹’‘凑业绩’;有的考核停留在‘纸上论英雄’‘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工作好不如材料好’盛行,助长了做虚功、玩花活的坏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
“留痕”只是手段,从来都不是目的。“过度留痕”现象为何蔓延?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有的党员干部奉行只唯上不唯实的政绩观、权力观,唯“领导重视”而行事,将群众利益诉求抛在一边;有的党员干部怕担风险,不切实际地要求所有工作环节都有痕印证、有迹可查;有的单位在运用考核“指挥棒”时没有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流于表面、流于形式。
工作留“迹”更要出“绩”。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为基层“减负”,亟须破除“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让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
一方面,加强源头治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控制各级开展监督检查、索要材料报表的总量和频次,对于一项工作是否需要留痕,需要认真思考、全面考虑、理性对待,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所有的工作项目都要求留痕,要有所区别的、适当的留痕管理,让这样适当的留痕管理为工作服务,推动工作科学管理。以实绩、实效论英雄,让那些敢扛事、能干事、善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
另一方面,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抓落实、干实事上来。工作好不好,关键看成效。评价工作,过程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结果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痕留得再好,事情没解决,群众依然不会满意。因此,要把更多评价权留给群众,比如可以采用群众满意度调查来评价干部,电视问政来监督日常工作等等,这些效果,比简单的留痕要好得多。最好的“留迹”,莫过于干出“实绩”、留下好口碑。(新田县骥村镇纪委 唐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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