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截至2018年12月底,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惩腐打“伞”取得的巨大成果,令人民群众扬眉吐气、拍手叫好,真真切切的幸福感、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安居乐业的安全感明显增强。(2019年4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永州市零陵区法院依法对“三湘扫黑第一案”黑社会犯罪性质“1.8”专案刘某、胡某某等46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胡某某等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等罪,该案46名被告人共涉及10余项罪名。涉嫌充当该案保护伞的冷水滩公安分局副局长罗某某被调查。这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说明,刘某、胡某某黑社会团伙之所以能为非作歹,残害百姓长达数十年之久,根本原因就在于少数贪腐分子的长期包庇纵容。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的一大毒瘤,这一毒瘤的存在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灾难,而且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扫黑除恶的关键在于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如果不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必然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郑板桥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如此的爱民心声,怎么到个别地方政府官员就成了“鱼肉百姓,我为刀俎”的食利着,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严重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初衷。
毒瘤不除,民心难安。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严厉“打伞破网”正是民心所向。打赢这场攻坚战,就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刮骨疗伤下狠功、对症下药出实招将“保护伞”连根拔起,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用更多“拔伞”战果回应人民期盼,还人民群众一片朗朗乾坤。
(零陵区纪委监委 龙辉)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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