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周国利因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获刑17年。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贪内助”李美华同庭受审,且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判决书显示,周国利伙同李美华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9万余元…………(来源:三湘风纪网)
“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梳理近年来曝光的诸多腐败案件,“夫妻档”“父子兵”等“家庭式腐败”不在少数。“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对妻子借助自己权势大发横财听之任之,引得一众下属和商人为求升官发财而大走‘夫人路线’”“江苏省委原常委赵少麟纵容其子开设私人会所、伙同其子行贿的,其子赵晋依靠父辈关系在多地房地产界大肆掘金,人称最牛开发商”“苏荣在忏悔录中说,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不仅全家老少参与腐败,也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生态。”……从梦想“一家富”转而“一家腐”, “家庭防线”决堤后,“贪腐夫妻店”“受贿父子兵”的结果最终是全家身陷囹圄、锒铛入狱。
人人都有亲情,但决不能逾越党纪国法,过分溺爱子女、纵容家属,必将祸起萧墙。周国利、李美华夫妻从人前“同气连枝”到狱中“同病相怜”就是最好的例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不为亲情所困,不用亲情代替原则,更不能为了亲情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常言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家不清何以清世风?纵观以往所查处的贪官污吏,常常是一人落马,一圈子人下台,一人被查,全家入狱。有多少“贪内助”、“恶衙内” 为追逐不法利益影响了官员的人生抉择,又有多少“三观”不正之官在所谓“亲情攻略”下底线失守,走上了不归路,抱憾终生。如此枕边人、身边人的不自爱、不自律常常会成为官员沦陷的重要诱因之一。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去年10月开始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新增与家风建设有关的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今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也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写入意见中。家风建设无疑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是其清廉为官的一道屏障,也是避免自己与家人被围猎的重要法宝。
有效遏制家庭式腐败,光靠家风显然不够。在涵养好家风的同时,对于“一家腐”的“家庭式腐败”,还需要反腐利剑出鞘,直击“七寸”。 要坚持“惩”“防”并举,对庇护纵容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惩治必须毫不手软,通过加强内外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发现一起坚决惩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设计,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斩断官与商的密切联系,防止出现权力附庸,防止公权转化为私利。
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反思制度建设上的缺失,补齐制度建设的短板,筑牢防控家庭式腐败的制度防线。只有盯牢官员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堵住权力向家庭成员进行利益输送的通道,才能斩断滋生家庭式腐败的“温床”。只有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家庭式腐败”予以坚决查处,才能形成对“一家腐”“一锅端”的高压态势,使官员及家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