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巡察发现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无公函接待、违规租用公车、乱发补助等问题,今天请你们来开展提醒约谈,希望你们班子认真反思,查找根源,扎实整改……” 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卢运隆对县供销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约谈,这也是该县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永县纪委监委把提醒约谈作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提醒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提醒约谈建立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在每次提醒约谈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将相关情况存入被反映对象廉政档案,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政治生态“画像”的重要依据。督促被反映对象在所在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既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又警示警醒其他同志。对了结后仍有反映且存疑的问题正式开展抽查核实,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从严处理。对提醒约谈中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存在背思想包袱、工作激情有所减退的跟进疏导谈话,帮助其打开心结;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令其所在单位党委交(党组)督促其整改到位,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提醒谈话体系,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拧紧纪律螺丝。
与此同时,江永县纪委监委建立了跟踪督查机制,采取检查、回访以及被谈话对象报告整改情况等方式,对提醒约谈对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进行“二次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严防提醒约谈 “一谈了之”。
1—3月,江永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教育提醒党员干部86人次,全县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提醒约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通过提醒约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使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因小节不守逐步滑向违纪破法的泥潭。”江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江永县纪委监委 周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