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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蓝山县委关于护航脱贫攻坚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30 11:44:2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蓝山县护航脱贫攻坚开展了交叉专项巡察。10月15日,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永亲自带队反馈意见并作重要讲话。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县委、县政府把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县委书记秦志军亲自调度,多次听取汇报,并在2019年10月16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要求全县上下深刻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尽全力抓紧抓好。县委迅速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蓝山县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26个方面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每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动态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需要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县委巡察办切实担负督导责任,严格督促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检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注重收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对于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委巡察办敢于批评、敢于纠正、敢于较真,采取强有力的督查手段推动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对“回访”工作不重视、态度消极、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以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工作推进到位。

  (三)明确要求,建章立制。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厘清思路,分类推进,全面核查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对反馈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单位规章制度6项,县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督促相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科学统筹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新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扶贫资金安全的问题

  1.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超额支付工程款。按照湘发改西开〔2018〕1006号文件规定,按合同约定的预估总价预拨工程款95%,但蓝山县易地扶贫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实行工程结算的情况下支付工程款的96.81%,导致质量保证金5%无法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资金情况。县城投公司及时成立专抓班子,核算工程款,列明帐目清单,发现蓝山县易地扶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应收往来款的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77万元至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导致预拨工程款超标。二是迅速整改落实。该笔款项由县人社局退还至蓝山县易地扶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资金专户,并入账核算处理。三是自查自纠标本兼治。相关财务工作人员之间开展一次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强化公司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2.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不规范。如所城镇三合村农田灌溉沟渠项目无项目公示牌,土市镇新安村河堤护坡工程有公示牌但公示牌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2019年9月已按照县扶贫办统一公示要求,将公示牌在实施地点进行公示。二是全面规范县内公告公示。明确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实施年度、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承包单位、项目监督员、施工时间、联系电话等。

  (二)扶贫项目实施方面的问题

  3.招投标管理欠规范。一是对采用选择性确定方式的扶贫项目,相关部门在建设单位候选入围、中标单位确定中,存在不够公开和透明的现象,有一定的廉政风险点。二是在采用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湘财农〔2018〕20号文件按照一统筹二监督三制度的模式实施的扶贫项目,只是按照该文件的要求为方便和简便程序加快了对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操作实施,但未按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联合监督体系来规范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也只是履行了日常对一般项目进行的检查和验收。三是小部分非扶贫项目也纳入和采用湘财农〔2018〕20号文件进行招投标,如部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招投标项目并及时整改到位。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李劲涛任组长,廖培旺任副组长,刘强胜、陈川宏、邱康生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专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补充和完善了扶贫项目相关招投标核准和全过程资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确定扶贫项目备选施工队伍,并将每个项目法人、施工队伍、工程项目在乡镇村公示,每个建设项目过程都留下影像资料,做到一个项目一本资料册。二是建章立制,加大招投标管理规范力度。按照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调整了蓝山县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监管职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扶贫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采用湘财农〔2018〕20号文件进行招投标的部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先由项目实施村作出该项目是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村是贫困村的承诺,且项目投资规模标准在国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标准以下。四是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目前,全县所有项目招标过程均实现了公开透明,畅通了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了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程,防范腐败情况发生。

  4.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如土市镇新安村2018年河堤护坡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现场发现有一处严重断裂约20厘米宽,另有两处裂痕。

  整改情况:一是对严重断裂护坡及时处理:在断裂处护坡位置基底周边采用围堰将水隔离开,以免带水作业,对基础重新采用支模浇筑混凝土对其进行加固处理,中间部位采用细石混凝土进行填充,而后收面。二是对裂痕处进行及时修理:对出现裂痕现象的浆砌石护坡外侧采用模板支护,用碎石混凝土对其填充,而后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收面处理。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安排人员不定期巡视河堤护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立即整改。四是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防止工程项目出现类似情况。

  5.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较慢。毛俊镇沙坪村为今年计划出列村,部分基础设施未能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如进村的主道还有1.5公里没有硬化,村卫生室也没有按标准建设配置。

  整改情况:一是毛俊镇党委成立专抓班子,对沙坪村基层设施建设进行实地核实。二是迅速整改落实。及时与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衔接,督促承包方加快施工进度,此1.5公里道路硬化工程于2019年11月全面完成,已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与县卫健局衔接,于2019年11月前按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的要求,在沙坪村卫生室设立了诊断室、药房、治疗(处置)室、观察室和信息资料室等五室,健康教育室、公共卫生室与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共享,面积已达60平方米以上,同时配备了诊断床、体温表、血压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有盖污物桶、针灸器具、有盖方盘、治疗盘、医用储槽、操作台、药品柜、敷料罐、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基本设施设备,整改到位。三是对县内其他贫困村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6.扶贫项目立项把关不严,产业效益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县扶贫办主任刘强胜任组长,何明贵、欧超英、成智勇为成员的专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乡镇村参与。二是组织实地核查。经调查:大桥瑶族乡大源村黄花菜种植、浙贝母药材种植项目由于市场行情及管理不到位,产业亏损严重,情况属实;荆竹瑶族乡江源村金球桂项目存在收益周期较长较慢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扶贫资金挪用、贪污等违纪现象。三是对大源村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的村干部予以立案。四是责令大源村支两委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对全县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排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7.扶贫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如光伏项目的运维管理,土市镇南岭村光伏电站、楠市镇塘泉村光伏电站、新圩镇杨家纺村光伏电站分别存在无专人管理、杂草丛生、鸟粪灰尘较多、护栏掉漆及严重生锈、线缆杂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县能源办主任雷渊白任组长,郭德福、贺周标、黄维正为成员的专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乡镇村参与。二是签订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合同。2019年7月30日与湖南向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监测系统及运行维护合同,负责对全县43个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全面运维和检修,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正常运行。三是聘请日常监管和维护人员。现由各乡镇村聘请日常监管和维护人员,及时对每个光伏电站建设点进行日常监管和维护,确保光伏电站安全运行。四是完善光伏电站资产管理制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资产确权为各贫困村,电站发电收入归村级集体资金。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县里制定了《蓝山县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管理制度 》,确保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管理到位。

  8.村干部与承包开发商对接沟通方面存在不足,土地流转金兑付不及时。如在所城镇良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中发现,部分土地流转的贫困户存在没有及时得到玉米种植地的租金的问题,老百姓有担忧。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所城镇良村土地流转租金兑付情况调查核实。经调查,舜河村种植大户于2019年6月10日在舜河村枧下自然村承包水田58.53亩,在舜河村良村承包水田178.87亩,用于种植玉米,与村民口头约定在2019年10月底前兑现土地租金。2019年7月,部分村民见玉米长势不佳,从而担忧租金无法兑现。经镇党委与双方协商,种植大户于2019年10月,按合同将当年承包的237.4亩租金,共计115773.5元支付给了农户。二是镇党委及时对舜河村村干部在土地流转把关和对接沟通不力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该村村支两委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村民利益有充分保障。三是建章立制。对各村土地承包商、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在本镇承包土地要及时备案,土地承包合同需报镇党委审核把关,要求土地土地承包商承包土地一个月内,向村民支付土地流转租金。

  9.产业项目未实施,财政扶贫资金造成资金闲置。汇源瑶族乡湘蓝村2016年养殖牛羊项目没有持续发展,12万元项目资金闲置滞留。该乡类似情况在2016年安排的产业项目普遍存在,产业项目申报不准确,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没有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一是汇源瑶族乡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乡纪委对导致项目资金闲置滞留的相关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分别给予1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育,剖析问题根源,一经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抓好整改。

  10.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资料不规范。存在部分资料缺少、部分档案资料审批表缺少签字、公章。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领导小组,副局长分管领导李冬旺任组长,彭春燕、尹忠兰、廖凤嫦为成员专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3个乡镇村参与。二是经对照上级下发的指导性目录仔细核查,整理完善了巡察反馈中两人的档案。三是对全县56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一户一档”资料进行了一次大核查,确保所有“一户一档”资料规范化。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连带责任制,乡镇分管领导和资料员为第一责任人,联席办负责“一户一档”资料员为第二责任人,联席办抽调核査档案工作人员为第三责任人,确保所有“一户一档”资料能按质按时整改到位。

  11.搬迁户房屋超面积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房屋超面积的相关安置户进行实地核实。经调查,巡察反馈中三户安置户因为家庭和资金原因,均采取合伙建房的方式,签订了《房屋产权共有协议》,办理了《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国土建房手续》,人均面积没有超过标准。二是由县发改局再次下发交办函,要求对全县所有搬迁户再次进行了核查,确保对乡镇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育,剖析问题根源,一经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抓好整改。

  12.未达到搬迁入住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以服务搬迁群众为导向,对未达到搬迁入住标准的搬迁房进行修整完善,确保搬迁户正常入住。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搬迁户的住房进行摸排整改,现均已达到入住要求,且已搬迁入住。三是建立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措施,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反弹。

  13.没有拆旧复垦。如新圩镇毛江村某村民旧房子没有拆除。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实整改。新圩镇毛江村该户村民符合拆除条件,旧房已拆除。根据村内建设公益事业的需要,用于修建村内道路。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易地搬迁标准,对全县易地搬迁户进行拉网式再排查,一经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抓好整改。

  14.入住率不高,新安安置点2017年1户搬迁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入住,县城集中安置点实际入住常住的比例只有30%左右。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乡镇主体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二是对未入住安置户进行了核查落实,目前,该户已搬迁入住;三是成立了6个入住核查小组,对县城集中安置点267户进行入户调查,现已实现安置点搬迁入住率100%目标。四是严明工作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5.危改对象纸质档案不完整。没有按一式两份要求完整归纳、无资金审批金额、签字盖章,危房鉴定表无签字盖章、四类对象联合审批表无相关部门确认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对全县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从事危改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由县危改办牵头,到各乡镇现场指导做好2019年危房改造档卡资料工作。二是规范资料清单。县危改办印发了迎省、市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考核资料准备清单,要求档卡一式三份,县、乡镇、村各一份,对档卡内容填写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县乡统一时间、集中人力对2016年以来的档卡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完整的照片信息、签字盖章都进行了完善整改,对遗漏的档卡进行了归档。目前,全县2019年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均已按照新的要求填写完整,并顺利通过了省、市脱贫攻坚年度验收,排查2016-2018年档卡2000份,补充缺失信息和照片的300份,确保危改档卡基本完善和完整。

  16.违规加层。所城舜岩村2名村民未满两年加层。大桥瑶族乡湘源村1名村民报维修,实际是加层。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县危改办10月25日分别对所城镇、大桥瑶族乡、祠堂圩镇下发了交办函。所城镇、大桥乡、祠堂圩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交办整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二是全程跟踪整改进程。县危改办安排责任人员具体对接乡镇,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跟踪整改全过程。要求乡镇耐心做好对象户思想工作,讲清讲透了政策,得到对象户的理解和配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目前,所城镇舜岩村、大桥乡湘源村相关村民都停止了建设,大桥瑶族乡湘源村该村民危房等级为C级,按照政策要求可对房屋进行修缮,可作一般帮扶予以补助。三是全面排查。结合迎省、市检要求,危改办多次下发通知,要求乡镇排查2017年以来危改对象的建设情况,对存在扩面加层、功能不齐全、未入住等问题建立台账,并整改到位。迎检期间,各乡镇排查和整改此类问题10多户。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持之以恒地将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将蓝山建设成为“创新开放桥头堡、产业承接首选地、粤港澳的后花园、生态文明示范区、安居乐业幸福城”的强大动力。

  (一)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党委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继续加大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工作力度,规范精准扶贫管理,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二)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逐一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做到问题整改治标与治本同步、预防与整治并重,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压实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2220113;电子邮箱lsxwxcb@163.com。

  中共蓝山县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