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4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改制定和健全完善了中心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了中心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做到“四个纳入”,中心党组定期听取和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制度,切实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二是全面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屏障。全面梳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风险点,制定和重新修改出台了内部管理、风险防控等20余项制度。严格加强了贷前调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骗提骗取行为防范力度,强化了业务稽查,各县区管理部建立了日常稽核制度。开展了逾期贷款催收攻坚行动,夯实了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和机制,扭转了“重贷轻管”现象,2020年中心贷款逾期率由最高时的0.2%降至年底时0.02%,远低于省控指标0.03%。三是全面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成果。主动作为,守正创新,联合商业银行在“统一政策、统一流程、统一要件”的基础上,优化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同一套手续资料同时办理两笔贷款,2020年以来共发放组合贷款11.6亿元,直接拉动住房消费23亿元以上。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20年发放贷款25.2亿元,提供住房消费资金支持41.21亿元。2021年1 -7月发放贷款10.51亿元,做到了应贷尽贷、应放尽放,信贷供需矛盾和资金流动风险得到有效缓解。四是全面检视政治建设考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全面开展了政治建设考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行了查漏补缺、巩固深化和建章立制。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心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支部全年党建学习计划和活动方案细化分解至每月,切实夯实了党建基层基础。中心成功创建省文明单位,获评2020年度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脱贫攻坚优秀后盾帮扶单位、市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严格,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工作作风纪律规定。重新修订了《中心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过错问责和组织处理力度。建立了劳务派遣人员业务过错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问责办法,视情节、频次、影响等分别实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黄牌警示,直至予以辞退处理。 二是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四办”改革精神,2020年底前完成了3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落地,全力打造和上线运行了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服务大厅,开办了购房还贷提取业务手机APP网上办理,推出了困难群众“网上办”“上门办”“预约办”“延迟办”“容缺办”等便民举措,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三是从严强化规范管理。按规定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立即结转事业结余,并全额上缴市财政。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推行了差旅费报销公务卡结算,进一步严格控制和减少了现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廉洁风险防控,建立了财务内审制度,健全完善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等制度,开展了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点,坚决堵塞了公务用车油卡、用油管理“漏洞”。
三、关于党建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支部“五化”和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纪律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2021年1-7月,中心四个支部已按要求分别开展了4次专题学习研讨、集中学习7次、主题党日7次、上党课3次。中心“五化”建设成果明显,所属四个支部“五化”建设均被评为优秀,一支部、二支部还被评为“五化”建设示范支部。二是规范选任干部程序。集中对组工人员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严格贯彻执行规定程序和时限选人用人。三是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督查激励。制定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明确了将优秀劳务派遣人员纳入层级化管理;将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统一纳入中心工会会员管理,享受工会福利;加大对劳务派遣人员走访慰问,在评优评先中着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评选和嘉奖,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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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9月1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