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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永州市农科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09 08:55:1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唐雅楠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永州市农科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永州市农科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学习,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二是建立完善了市农科所常态化学习制度,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三是学用结合,以学促干,3月以来,先后多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春耕解民忧”行动。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以上,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 “三审制”,及时调整充实网评员队伍。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科技体制改革、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文件精神,修订《永州市农科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派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二是积极落实“院市合作”战略,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和湖南省农科院的联系和项目对接,3-4月份分别与祁阳红壤站以及农科院蔬菜所、茶叶所进行了交流和项目对接,目前正在就蔬菜项目和茶叶项目进行申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上半年文明创建工作,我所在62个三类市直单位中排名前进到三十五名。四是认真整改落实市委政治建设考察反馈问题。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谋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所长远发展和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制定科技创新计划,提高科技人员创新意识。二是加强对地方特色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推广。今年在东安和零陵两个甜玉米示范基地推广种植玉米新品种“金百甜”200余亩;在宁远、蓝山、江永等地开展柑橘、葡萄、猕猴桃“三减一增”技术示范,面积500余亩。三是加强科研院所的学习交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目前已获得科研成果1项,申请国家专利1项。

  五、关于制约农业科研发展的瓶颈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所更名为“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一事,目前市常委会已审核通过,并上报省编委研究。二是积极与市人社局进行沟通协调,想办法解决高级(含正高)职称职数。三是投入资金23万多元购买染色体核型分析系统、农业自动气象站、虫情监测灯系统、实验室通风柜等仪器设备,投入资金13万多元在海南南繁基地租用近20亩试验田,租期7年。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暂由1名副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所纪委配备了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纪委委员,并报告市纪委监委争取分设纪检监察室。二是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实行“一周一通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按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七、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发放的燃油补助按要求予以清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凡是无公务接待函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就餐单按规定程序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签。

  八、关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整改销号。对我所历年来的往来款项进行专门清理,并按照专业会计机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对往来款账账不符情况进行处理;对实验楼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已与施工方签订还款协议;对单位垫付的退休职工大病互助金已按规定扣回;对公款私存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资产管理,规范工会经费管理,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九、关于管理制度有缺失,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科研设备管理,建立专门台账。二是制定《科技管理暂行办法》、《市农科所财务报账审批管理规定》和《试验田农产品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和科研副产品进行规范管理。三是修订考勤管理制度,推行补(调)休制度。四是加强职工住房电费扣缴工作,对单位垫付职工住房电费及时收回。五是加强备案工作,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单位集中统一保管,出国出境及时报备。

  十、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已经完成工会换届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工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增强干部组织队伍活力。二是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每年党委书记、所长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听取退休老同志和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办好民生实事,对职工群众反映的路灯、老所部仓库、老年活动室漏雨等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十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1名熟悉党建业务的同志作为党建专干,对党建工作专抓专管。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督促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工作。今年以来,各党支部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安排领导或支部书记等人讲一堂党课;召开了2次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以及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三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员按要求参加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党费收缴,对党员欠缴的党费及时进行了补缴。

  十二、关于领导班子缺乏担当精神,破解难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指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专门班子,专人专责,大力推进问题的解决。职工住房办证问题已基本理清情况,并与市里有关部门多次衔接,争取尽快办理不动产证明。果园承包人拖欠市农科所土地经营权租金的问题,法院已审理结束等待执行。单位职工重复上访问题已按信访工作条例做了了结,其本人已签订息访息诉协议。

  十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杜绝以党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委会进行研究。二是修改完善市农科所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十四、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按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报告的两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报告,对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

  十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 5月27日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积极整改落实,对巡察指出的违反任职回避问题,4月15日所党委会对相关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对相关干部提拔任用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转岗任职的人员岗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转岗。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长期空缺的果蔬室主任、育种室主任和计财科科长岗位已配齐。

  十六、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存疑且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资料,严格执行新提拔的干部档案专审制度。二是对“三龄两历”存疑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认定。三是对我所保管的干部工人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缺失材料进行补充或说明。

  十七、关于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名未经转岗考试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经党委研究已下文免除职务。二是对采取“退一减一”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的19名生产性岗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已根据实际情况调减。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6388502;电子邮箱2899552639@qq.com。

  中共永州市农科所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