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小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包茂高速双江收费站时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2020年12月,李小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4月,李小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日前,怀化市通报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来源:11月2日三湘风纪)
凭着一时之快酒后开车,因此丢掉了党籍,丢掉了公职。现在,李小刚也许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一名副局长,是李小刚不懂常识吗?显然不是!事实上,诸如李小刚这类在酒驾上“栽跟头”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今年9月份,贵州省纪委监委在5天内通报了18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也有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被通报处分……
何以在醉驾早已入刑的今天,少数党员干部还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屡屡挑战纪法底线?无非是侥幸心理作祟、特权思想作怪罢了。与一般酒驾醉驾相比,党员干部酒后开车,既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也有“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有人认为,自己离家近,挪一挪就到了;也有人认为,只要自己小心驾驶,多走背街小巷、多绕行,交警也抓不着;还有人认为,交警也是公职人员,自己人不会为难自己人……就是在这种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驱使下,酿出了不少人间惨祸。
纪律是底线,法律是红线,二者都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自律,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的嘴,远离酒杯,不要被酒桌上的觥筹交错迷失原则。在以身作则的同时,党员干部还应时刻保持党员的警觉性、纪律性,时时刻刻监督好身边人,做好酒后驾驶问题的监督员。
严管才是厚爱。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高度警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可能带来的“破窗效应”,严防此类问题带坏政风民风,对之“零容忍”,切实亮出露头就打、持续震慑的鲜明态度。要通过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拒绝酒驾醉驾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既要追究本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此倒逼各级党组织加大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干部自觉远离酒局。
党员干部酒驾,“酒”与“驾”是关键。各级各地还要从“酒”字上做文章,既盯紧违规公务接待、工作日饮酒、接受违规宴请等餐桌上的腐败,又查公车私驾私用等“轮子”上的腐败,两面合围,深挖“隐身衣”及顶风违纪问题,真正让党员干部“醒醒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越是党员干部,就越要牢固树立“酒驾是高压线”的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新田县纪委监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