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曾指出,“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未雨绸缪,比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职责,能否做到未雨绸缪,决定着能否打好反腐败战斗的有准备之战。因此,纪检监督治病救人要在监督中关口前移,执纪中抓早抓小,成效上治病救人,时刻保持挺纪在前。
一要“未病先防”。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党员干部既没有天然“免疫力”,也没有天生“金刚不坏身”,必须通过常态化学习,才能熟悉党纪国法、八项规定等要求,也才能知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时刻保持一个警醒的头脑,找到纪律的红线、把准规矩的底线、掌握办事的分寸,始终保持“人在纪中,纪在心中”的最佳状态。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纪律监督与日常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主题培训等形式,常念“紧箍咒”,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管在平常,充分发挥成风化人、润物无声的教化作用,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让每名同志都强筋壮骨、充电蓄力,补足纪律之钙,切实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如此,才不至于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诱惑面前失方寸、乱阵脚、犯错误。
二要“欲病早治”。只有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都会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太平官”、做“老好人”,怕吃苦、不担责,工作上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这些都是即将“发病”的前兆,必须高度警惕,及时运用各种制度规范“望闻问切”,给党员干部“请诊把脉”,尤其是那些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必须时常预警。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摸”和“排”上持续用功,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现场调查等形式,排查工作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摸清单位政治生态的基本概况,做到心中有数、预判准确、有的放矢;要对摸到的情况进行提炼、梳理、甄别,寻找驻在单位在政治意识、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上的潜在问题,查“树木”、察“森林”,常“画像”,长“把脉”,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教育提醒,切实把始发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要“既病防变”。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宁可“小病”早治,也不能坐等可治“小病”变成不治“重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扎紧织牢制度笼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小微腐败也成为了纪律规矩的“带电高压线”。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对驻在单位日常工作的贴身监督,重要事项、重大决策的全程监督,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持续织密“监督网”;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从小处入手、从日常抓起,让红脸出汗、扯袖提醒成为常态;要把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这些所谓的“小毛病”管起来,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面对小节之失,哪怕是尺寸之功,也要动辄则咎,努力营造“查处小问题,防范大问题”氛围。
四要“愈后防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监督执纪工作要想取得满意效果,就必须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严只是手段,爱才是根基,所以,还需认真做好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既是彰显监督执纪的态度,更是体现治病救人的温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被问责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回访教育,适时与受处分人面对面交谈,听取并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现状,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积极改正错误,化解“标签”思想;要对回访对象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党纪政务处分类型等进行评估研判,做到“一案一策、对症下药”,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有正当诉求或现实困难的,要及时帮其协调解决问题;对认错态度好、工作成效显、群众评价高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助推其成长成才。(零陵区纪委监委 廖彬森 胡爽)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