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2 16:01:5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彭柯涵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分析原因,立行立改,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市住建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多次召开市住建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二)制定方案,强化责任。市住建局党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市住建局党组贯彻落实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3月以来,市住建局党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专题研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全体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三)建立台账,统筹推进。建立了《市住建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采取台账管理、动态推进的办法实施整改,落地见效。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深刻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6月7日,市住建局党组会听取了巡察整改情况的汇报,就机构层级、职责职能、保交楼等难点热点问题做了进一步调度安排。6月26日,市住建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分析研判,围绕“事”“人”“钱”“制”四个方面,针对整改弱项拿出有效措施,集中攻坚,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截至2024年7月20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阶段性完成的5个。巡察移交的5件信访件,已办结5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件11件,已办结11件。开展专项治理2项,整改问题8个。强化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给予批评教育4人。推动巡察整改过程中,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紧密结合,注重整改效果,促进问题整改常态化、制度化。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不够实,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再次明确市住建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巡察以来,截至2024年8月30日共召开了20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

  问题2:中心组学习不够严实。中心组学习内容未按要求做到全覆盖,学习频次有差距。

  整改情况:落实学习内容全覆盖要求,截至2024年8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今年13个学习专题中的8个专题进行了集中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晓波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助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围绕住建主责主业,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

  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乡镇污水处理厂重建轻管,运营不达标比例高。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乡镇污水处理专业运营。组织了全面排查摸底,重点督促宁远、江华、祁阳加快完成2024年共20公里的管网建设计划,目前已完成14.5公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政府主导、县域统筹、厂网一体、专业运维”的原则,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截至6月底,全市150个项目已委托专业公司运营87个,已投入运营的项目128个,处于试运行阶段项目22个。二是加大绿色建造推广力度。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本年度中心城区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100%。三是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召开了全市性的装配式建筑促进研讨会和工作推进会,以会代训,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配合,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程把关推广。成功招商引进新材料科技企业和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提高材料供应能力,在高层建筑项目中推广使用装配式构件。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32%;1-8月,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占比35.9%,较一季度提升3.9个百分点,下半年将积极完成省定(占比38%)目标任务。

  问题4: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力。2021-2022年全市城镇化率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倒数第二。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省住建厅、省统计局对接,力争让省相关部门采信我市上报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长指标。2023年我市城镇化率49.71%,提升幅度1.13%、排名全省第6,在同类市州排名第一,在2023年度全省高质量发展得分计算中,我市在同类市州排名第一。二是发挥牵头单位作用,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每年印发《永州市新型城镇化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市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三是积极向市发改委、省住建厅报告,建议在《湖南省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纲要》中,增加永州板块发展相关内容。

  问题5:人居环境改善有短板。近5年市中心城区实施城建重点项目共278个,其中社会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仅9个;2020年城镇建成区绿地率35.69%,同比2016年减少了0.39%。

  整改情况:一是经征求意见、座谈研讨,2024年4月23日印发《2024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计划项目19个,其中社会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个。二是根据2016年的创国园标准,绿地率需31%以上,2020年底,我市满足创国园要求。2022年创国园标准进行了修订,绿地率需40%以上。2023我市持续开展创国园行动,加大了公园绿地建设,2023年底中心城区绿地率已达38.36%,2024年底预计可达40%。

  问题6: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建设统筹不够。未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未同步实施地下工程,存在反复开挖,分散无序施工。

  整改情况:一是经征求意见、座谈研讨,2024年4月23日印发《2024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内含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个。二是7月2日我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优化中心城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解决重复开挖问题的报告》,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提请由市城管局负责牵头成立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协调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避免出现重复开挖问题。三是在制定“十五五”住建系统规划时,将单列一个章节,统筹考虑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五年建设计划。

  问题7: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力。①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有欠缺。②工程违建问题仍然突出。③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④项目监管流于形式,“只监不管”。

  整改情况:①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一是立行立改。梳理、汇总了2023年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以及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二是长期坚持并执行。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制定了2024年度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夯实了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至7月底,已完成局领导带队对县市区2024年度第一、第二季度督查。7月30日,组织召开了市建筑施工专委会全会。

  ②加强违建工程监管。对2018年以来市本级未批先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处置。经查,中心城区未批先建私营房地产开发项目13个,给予行政处罚的项目9个,未移交处罚2个,不予处罚2个。对市质安站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中心城区15个未批先建的公建项目移交城管部门依法处置,其中,立案处罚项目9个,不予处罚项目6个。

  ③加强关键岗位履职监督。对市本级40个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打卡情况进一步核查,并予以分类处理:一是与平台维护人员沟通解决系统故障,使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恢复正常状态。二是责令项目按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督促停工或完工的项目,尽快申请办理停工或竣工待验手续。三是约谈问题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下发质量安全督办函,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四是对监督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考核扣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实名制平台监督力度。自巡察交办以来,督促项目系统维护6次,变更人员10人次,考勤设备安装调试2次。目前,市本级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持续维持在70%以上(国家规定60%以上,省级规定70%以上)。

  ④强化项目监管。一是迅速核实项目整改情况。立即组织对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责成相关县区住建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对相关经办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三是加强对项目监督人员的日常考核。6月21日,市质安站制定印发《永州市“监督管理规范年”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闭环管理。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对问题隐患多或问题突出项目,将在下一轮季度督查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拒不整改的给予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季度考评不合格等信用惩戒。

  问题8:房地产行业监管不力。①商品房预售资金长期处于无监管状态。②化解风险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机构改革后,我局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出台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形势变化就《实施细则》的修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对2022年审计发现的保交楼项目中涉嫌挪用预售资金的问题,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15条,追回资金1500多万元。待项目验收备案工作完成之后,相关企业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三是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VIP卡的问题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定金(VIP销售款项)已退还。

  问题9:物业监管不到位。①重要制度不健全。②指导服务不够到位。③维修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重要制度。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永发改价费[2022]11号),会同市发改委、国网永州供电分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永发改能源[2023]1号)。我局还制定了《永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永住建发[2022]34号)等制度。自本轮巡察后,为进一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我局制定印发了《永州市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永州市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今年2月份,我局将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使用职能下放到了冷水滩区,由冷水滩区组织实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了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加强了服务指导和业务培训。近2年,我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广大业主反映的诸多乱象进行专题调查,以点带面,解决“堵点”“痛点”问题,并致函建议区委区政府成立专班依法处置违规行为。我局邀请专家开展5次物业业务培训活动。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了全市物业企业安全防范“五到位”、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业务培训,印发了几万套物业《安全知识宣传单》,进一步指导物业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优化了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将原来6项表格整合成3项,让业主少跑路,使用信息更透明。自2024年2月物业和专项维修资金职能下放冷水滩区后,截至6月底,市本级房屋维修资金共受理58次,拨付金额115.73万元,资金使用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府行文请示进行试点改革工作,适时修订《永州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问题10:职能职责没有完全理顺。

  ①市住建局与市住保中心权责不清,将行政职能职责委托给二级机构。②管理层级过多,行政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市住建局调研专题会议纪要意见是“市住保中心继续行使原市房产局除行政管理职能以外的其他职能职责”。为了切实理顺职能职责,我局落实了以下事项:一是认真调研。2023年市住建局党组组织深度调研“进一步深化住建、住保机构改革”事项,形成了详细调研报告。二是报送请示。2023年12月市住建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请求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改革的请示》,请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牵头,参照我省其他地州市住建改革的做法,解决市住保中心存在的困难,并对我局与市住保中心行政性职能与事务性工作边界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2024年6月,我局再次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进一步深化住建、住保机构改革的请示》,建议将市住保中心所属5个下属单位划转为市住建局所属二级机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行政效率。三是下放职能。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公室相关安排部署,2024年2月,我局已将物业管理相关职能和部分维修资金使用职能,下放至冷水滩区。

  问题11:行政执法存在监管脱节现象。机构改革后,市住建局将违建事项移交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处理,形成了无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的监管真空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项目监管。2023年3月,我局在标后稽查中发现了某地下停车场项目违建问题线索,并移交给市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处理,10月13日对该项目有关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4月27日,零陵区质安站下发了停整通知,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二是强化执法监管联动机制的执行。印发了《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加强了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问题12:消防验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宣传和落实相关消防验收政策,按照老项目适用老规范、新项目适用新规范的原则进行消防验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51号)第四十条,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某项目于2012年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查,2023年7月28日我局按原消防支队2012年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验收通过,出具了消防验收意见书。二是消防部门发函给市住建局,提出该项目不符合现行设计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存在问题。对此,我局已督促建设单位按消防部门检查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并复函市消防支队。三是我局已与消防救援部门召开座谈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各自的职能职责,今后不会出现消防验收推诿扯皮现象。

  问题13:信访矛盾多,群众意见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处信交办包案等工作制度,构建了“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协管领导协同抓”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定点接访、重点约访、集中议访、带案下访”多种信访办理形式相结合,认真做好了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行业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①狠抓“保交楼、稳民生”,对涉险楼盘制定“一楼一策”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预售资金账户清理与监管力度。截至2024年6月,我市52个专项借款项目16776套任务,已交付16121套,交付率为97%。②重点加强建筑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业主“预验房”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了房屋质量通病的投诉。③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考核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物业服务收费保障机制等,将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使用职能下放到冷水滩区,加强了属地管理。

  深入开展行业整治,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我市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矛盾上行趋势已根本扭转。根据市信访局统计数据,今年1-6月全市登记城乡建设类信访问题同比去年下降31.23%,城建领域信访事项从占全市总信访量的32%下降至21.48%。

  问题14: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

  整改情况:目前已经完成凤凰小学、滨江小学、梅湾小学、京华中学、桐木井路5座人行天桥建设。

  问题15: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中心城区103个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亟待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城区103个小区属特定时期化解办证难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103个小区深化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2018〕16号)要求,中心城区103个小区消防隐患由消防部门牵头,督促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消除所有小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住建系统消防验收工作人员党性教育,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对到我局现场或者电话咨询消防审验问题的人员,我局做到了笑脸相迎、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周到服务,并及时派员到项目提前指导,尽可能争取建筑项目在申报消防审验时一次性通过,为企业和群众节约时间及成本。

  问题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召开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5月13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了2024年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严格规范会议纪要、记录和资料归档。7月12日,召开市住建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暨信访工作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分析住建系统信访形势,部署开展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三年行动”,采取具体举措,化解“保交房”、房屋质量安全问题等信访和舆情风险隐患。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季度党建指导的重要内容,今年已对5个直属二级机构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指导2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问题17:“四个责任”“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二是6月7日市住建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规则重要内容。制定了《2024年度市住建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独的章节。常态化开展季度党建工作指导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评,以及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2023年度工作总结、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报告、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剖析材料。

  问题18:阵地管理有漏洞。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不到位。网评员队伍跟踪引导作用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16个信息无分管领导审签三审意见的问题,已全部补签三级审核意见。二是完善和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住建系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审核的职责和流程,巡察之后的所有信息发布都严格遵守了三级审核流程。三是完善和印发了《关于加强市住建系统网评员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局系统网评员队伍,规范了网络信访回帖和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了网民反映的保交房等热点问题的源头处理处置,通过及时回帖、跟踪引导,加强了部门与网民之间的政策解读和沟通交流,有效发挥了舆论正面引导作用。2024年上半年,我局累计受理各类线上线下咨询、求助、建议、投诉共计194件,同比下降了28%。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19:违规违纪案件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研究制定了《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和直属各党支部均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坚持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迷失的初心6》等警示教育片,利用住建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潇湘安居”专项行动,以案促改促治,确保党的纪律教育在住建系统落实落细。二是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指导市质安站研究制定了《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推进“清廉住建”清廉机关创建行动。完善了《市住建系统推进“清廉住建”创建实施方案》,聚焦“清廉政务、清廉质安、清廉房地产、清廉招投标”,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问题20: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市质安站2019年出现“塌方式”微腐败。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党建+业务服务”,推行“阳光监督”。以案促改,强服务促发展。监督交底和廉政交底同步进行,实现“阳光监督”。二是健全监管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研判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范措施。市质安站结合省总站“双拒行动”的要求,强化廉政教育,开展了组织站内全体干部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双拒”专项行动承诺书等专项活动,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完善督查机制,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三是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市住建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与纪律教育监督。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坚持刀刃向内,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给予开除处分1人,给予留党察看1年、撤职处分1人,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

  问题21:清廉机关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在原有《市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了《市住建局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均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廉政党课制度。三是坚持敢于动真碰硬。给予向某开除处分,给予贾某某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由管理七级职员降为管理九级职员。四是常态开展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市质安站针对贾某某、向某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促治。

  问题22:重要制度不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未明确“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的具体内容;质安站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中共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二是市质安站制定并印发了《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制度》,并严格执行。

  问题23:对建设工程检测市场监管不力,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质量检测企业,依法依规按程序注销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对未达到上报不良行为记录标准的违规行为,市质安站当时已责令完成整改,经比对检测,检测数据真实,检测结果可靠。二是全面加强全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2024年4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永州市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已完成中心城区全部11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其中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备开展见证取样检测能力,2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数量不足或未按规定为技术人员购买社保,对不再满足资质条件的已依程序注销资质。

  问题24: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5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永州市2024年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重点环节,对中心城区2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有9家企业已完成整改;1家企业已注销资质;10家企业技术人员数量及社保缴纳不满足资质要求。2024年7月2日,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对10家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9月30日前整改到位。我局将持续跟踪监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或撤销资质。二是全面核查限期整改。经核实,2023年2季度抽查的5家混凝土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人员、质量等问题。其中,3家企业未及时整改。7月3日,我局依据规定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限5日内整改到位(2家企业已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问题25:消防质量监督容缺机制未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容缺机制。2024年3月20日,市质安站制定《永州市市质安站消防监督容缺机制》,明确了消防监督的容缺条件。二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每份消防监督报告的出具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市质安站站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避免出现自由裁量问题。三是严格要求消防工程按图施工。2023年10月至今,组织市质安站巡查工地40余次,严格要求项目依照消防法律法规、按图施工,严格把控项目消防工程质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消防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书面交办参建单位限期整改,跟踪复查整改情况,消除消防质量安全隐患约50处,确保广大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问题26:自建房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我市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具体由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监管,严格按照省住建厅2023年9月1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目前,2023年全市新建的269栋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它179栋自建房,相关县市区住建局已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已建立全市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动态监管台账,并督促指导县市区住建局每月对项目台账进行了动态更新。

  问题27:机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注销办公大楼管理专户。2022年10月20日,我局已办理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符合市财政局要求。二是健全优化财务制度。2023年3月,出台了《市住建局办公大楼运行管理工作细则》,要求大楼各单位分摊的运行经费均缴至市财政代管户纳入局行政账户统一列支。三是加强理论学习,优化细化财务制度。认真学习最新的财政规章制度,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2024年6月,修改完善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把好审核关,自觉遵守财政纪律,在系统内做好财政纪律政策规范的宣传工作,确保财务报销手续规范、完整。

  问题28:财务制度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我局严格落实“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所有费用开支在费用审批单上严格落实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同意”。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细化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问题29:涉嫌国有资金流失。

  整改情况:2024年6月27日,冷水滩区法院已返还因民间借贷纠纷从市住建局划走的157万元款项。2024年2月8日,全额收回一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租金241875元。另一家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期间,日常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陷于困境,向我局申请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及免除租金递增约定。我局依据永发改投〔2020〕11号、湘政办发〔2022〕14号等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帮扶企业相关政策文件,经市住建局党组2024年第14次党组会研究,减免其部分租金。减免后的应收租金225060元该企业已全额支付,并汇入市财政非税专户。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30: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严。

  整改情况:6月7日市住建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于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突出“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制度要求。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上作出自我批评,并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其他党组成员表态将落实好监督提醒责任。截至8月30日,2024年共召开了20次党组会,均严格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问题31: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及时认真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迷失的初心6》等警示教育片,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三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24年以来,以市委干部调训为契机,2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我市异地培训班,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能力;5月下旬选派人事科年轻干部1名参加人社部组织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实操培训;5月24日组织局系统质安监督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质量安全教育培训1次。

  问题32:斗争精神有待加强。面对行业领域急难险重问题,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招投标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应列尽列。根据湘建监督〔2020〕122号和湘建监督〔2021〕26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以来,全市21个单位或个人被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除失信黑名单处罚,我们还通过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评标专家处理等方式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2020年以来,全市共对16个单位或个人记录不良行为;全市共对44个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对57名评标专家进行了暂停评标一年等处理。去年巡察以来到目前,全省仍未发布一批“黑名单”记录。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必要性审查。2020年6月印发的《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试行)》已于2022年6月失效,没再重新印发。今后,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将进一步严格审查,并在出台后做到严格执行。

  问题33: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共召开20次党组会,其中研究党建工作10次涉及20余项议题,围绕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问题3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2024年度市住建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督促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2024年各党支部均严格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开展常态化党建工作指导督查。每季度一次对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督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以来,各党支部均是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3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党建指导督查。今年4月、7月对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共7个在职党支部开展了一、二季度党建工作指导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交办,限期整改。二是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制定《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市直住建系统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优良风气。三是严格规范工作手册记录。机关党委和机关二支部已按规定补齐指导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年度计划、党员基本情况、支委会名册等内容。2024年以来,均按要求及时规范填写《基层党委工作手册》和《党支部工作手册》。

  问题36:干部选用酝酿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一是市住建局党组在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调查情况,向巡察组作了专题汇报,在给巡察组的《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中就“干部选用酝酿不够充分”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6月7日党组会上作出自我批评,承诺在今后干部调整中加强事前酝酿沟通,自觉听取意见建议,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局领导承诺加强与分管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谈心谈话。二是规范干部选用酝酿。2023年9月市委巡察以来,我局按程序进行干部调整2批次,涉及3名干部的提拔晋升,2名干部免职。上述2批次干部调整均与酝酿方案一致,较好地体现了酝酿选拔过程的民主集中、沟通到位、思想统一。三是5月中心组学习会议和6月7日党组会议上进一步学习了市委组织部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事项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实行预审的工作提示5》文件精神,加强了对干部预审工作的理解,以后将严格按要求执行。

  问题37: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市住建局党组在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调查情况,向巡察组作了专题汇报,在给巡察组的《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中就“干部选用酝酿不够充分”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在6月7日党组会上作出自我批评,承诺在今后干部调整中加强事前酝酿沟通,自觉听取意见建议,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局领导承诺加强与分管科室、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谈心谈话。二是市委巡察以来,我局于2024年4月提拔晋升的3名干部,民主推荐得票率均达90%以上,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意见均为“经综合研判,对其提拔不持异议”,最终干部调整结果与预审方案一致,较好地体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以及酝酿选拔过程的民主集中、沟通到位、思想统一。

  问题38: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6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工作。经综合分析实际情形,同意对这10批次涉及的干部调整的有效性均予以认可。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二是今年5月,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用政策法规,并进行了研讨交流。6月7日党组会上再次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和标准。三是2023年9月市委巡察以来,我局于2024年4月提拔了3名干部,均严格落实了谈话调研推荐的相关要求,以上谈话推荐实际参会人数均达到了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住建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巡察整改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前期完成的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抓常抓长,落实落细,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谱写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篇章。

  (一)在理论武装上铸魂固本。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兴学习调研风,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突出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

  (二)在政治建设上凝心聚力。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格局、更强的担当打好基础、推动工作,为永州市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三)在能力提升上协同服务。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加强主责主业的学习能力,把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作为服务企业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锻造一支业务精、素质优、作风硬的住建干部队伍。

  (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引领示范。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党务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全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五)推动反馈问题深度整改。继续按照领办、主办、督办的责任体系,一以贯之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度整改,确保全部问题“销号清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补漏洞补短板,狠抓建章立制,聚力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368460;电子邮箱:yzzjjjgdw@163.com。

   

   

中共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9月26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彭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