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连续几日关注着这一事件,很为受害的六名小女孩揪心,也焦急地等待着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和对事件的处理进程。虽然案情还未完全查清,到底是猥亵幼女还是强奸幼女,还没有最后的结论,笔者主观上是非常希望只是猥亵的,这样对女孩们的伤害会轻一些,但即便是猥亵,也已经够让人气愤了,若是强奸、嫖宿幼女,那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再斯文、再有修养的人也会忍不住唾骂一声:畜生!当然,事情已经发生,实情到底是什么,不以我等的好心推测为转移,相信公检部门会调查出客观的结果。虽然陈某、冯某两人目前已经被批捕,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但笔者的心情却轻松不起来,
笔者不禁想:未成年女孩被性侵,是不是个案?其实未成年女孩被性侵一直以来就存在,这些年来伤害未成年女孩的事件不断地发生,甚至有的不法分子就专嗜女童,有的虽然没曝光,但不曝光不等于没有。
未成年女孩或被动、或被诱性侵,或过早成熟自主体验成人生活的,并不鲜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经常会听到一些传闻:一些中学一到周末就会有社会上的人(有的甚至是公职人员、有的是老板)开车去接女生出来过周末;一些女生明里暗里被某某人包了;某某女生又换男朋友了;某某女生和某某男生在教室过道拥抱、接吻;某某女生好像刚打了胎,等等这些,都是为人父母者不愿看到也不愿相信的,但事实确实存在着。海南和安徽侵犯女生的案件,看似个案,但却是社会不良现象的集中体现。所以对于类似事件,人们在期待法律严惩犯罪的同时,应该有更多的反思:为什么法律日益健全,未成年女孩受害现象却不减反增?为什么一方面在说要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一方面对犯罪的惩罚却失之于宽?为什么不良教师居然还是一校之长?为什么有的学生厌学而向往浮华的成人生活?未成年女生被侵的后面,我们的社会、家长有不有责任?我们的教育体制、我们的社会伦理、我们的大众传媒有不有责任?
在上世纪80年代,笔者的家乡曾经有一个年近70的老头因为诱奸了一名不足十岁的女孩,被枪决了。这件事给笔者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凡是奸污未成年幼女的,必处以极刑。但现在,未成年幼女被奸污的事常有,而处以极刑的未闻有,这是未成年女孩常有被侵的一个原因。所以加大法律的威慑力,一直是公众的期盼。对罪犯的慈悲就是对未成年女孩的犯罪。
我们的教育历来备受诟病,高考的指挥棒棒杀了许许多多孩子对学习、对知识的兴趣,厌学、逃学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甚至被一些老师归类为“垃圾”。这些学生只想早日逃离“学习的苦海"、逃离没有认同感的处境,早日过上成年人“惬意的生活”,这也是一部分中学生甚至小学生受不安好心的人诱骗步入歧途的一个原因。
与过多使用激素的食品、药品催化未成年人身体过早成熟一样,各类文化传媒也同样催生着孩子们感情、思想的成熟,现在不论是网络还是传统电视,充斥孩子视听的都是成年人的文化,属于孩子的少之又少,即便是孩子们喜欢看的动画片《喜洋洋》,里面的主人公“灰太狼”与“红太狼”也是夫妻关系,而不是兄妹关系,让幼儿从少不更事起就接受成人的熏陶。君不见未成年孩子成双成对公然在各种场合出现、亲密并不鲜见?
家庭监护的失责和教育的不当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原因,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因为夫妻离异,有的因为忙于生计,有的因为不懂得怎样爱孩子,让孩子往往在有意无意间被遗忘、被忽略、被伤害,家庭健康感情的缺失导致未成年人不自觉地到社会上、到其他成年人那里寻找情感弥补,这就给了一些不良之人可乘之机。在海南万宁的"开房事件"中就有个小学女生说因为担心父亲打骂,想离家。
当下,社会的奢华、浮华习气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等等。
所以笔者以为,要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女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方共同伸出呵护之手。女孩的素质就是未来民族的素质,伤害女孩就是伤害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江永县纪委 宋飞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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