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因村级财务监管松懈,财务状况曾一度比较混乱,引发的社会矛盾与日俱增,党群干群关系一度紧张。2010年以来,双牌县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监管作为农村基层党廉政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着力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一套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村级财务监管体系,有效预防了农村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全县195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账乡管”,村级财务公开面达100%,先后清理村级财务资金3450万元,共立案处理违纪人员23人,先后归位被侵占、挪用的村集体资金150余万元,挽回村级集体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由村级财务引发的矛盾纠纷迅速减少,农村基层的凝聚力、战斗加大幅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好转,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营造了一股廉洁和谐民主的新风象,有力地推动力了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用一套严格的责任体系填补村级财务监管“真空”
过去由于全县农村经济比较落后,村级财务“难为无米之炊”,群众关注度较低,村级财务监管几近空白,近两年,随着新农村建立设的推进,各类项目建设的触角迅速向农村延伸,中央惠农资金接连不断涌向农村,村级财务监管长期缺位带来的蔽端凸显,一度成在为群众信访的热点。我县把村级财务监管列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重,县里建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财政、农办、经管、审记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村级财务建设的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场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镇场和为副组长的农村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片挂点责任制和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各村党支部都配备了一名专职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各乡镇场与各村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村跟县经管局签订了村级财务监管责任书,明确规定,凡是国村级财务引发矛盾的村不得列入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迟享受各类项目资金扶持,凡是涉及村级财务问题的村民不得付为村主干候选人,出现财务问题的在任村干不得评优评先,在农村基层干部头上套上了一道“紧箍咒”,近两年,全县先后取消了两个村级财务问题村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待遇,先后有6名涉及财务问题的前任村主干被取消选举资格,在广大农村形成了规范财务管理的良好政策环境,产生了警醒一批、教育一批、带动一批的良性互动作用。
二、用一批能干事的人员队伍拉长财务管理“短腿”
财务管理人才队伍缺乏是我县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2007年前,全县有的村会计由村主任一肩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的村会计对财务知识一窍不通,做账晕头转向,一头雾水;有的村会计不理事、不做账,财务管理一塌糊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建设,努力配全、调优和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队伍,要求38个没有专职会计、出纳的村配全了会计和出纳,规定任何村不得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会计和出纳,凡是任期内村级财会人员更换必须报县经管局和所在乡镇场党委政府批注后方可变动,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有人抓、有人管、不乱套。在今年的村级换届选举中,我们有意识地把一些懂财务知识、为人忠厚、群众信赖的村民推荐进村委班子,让他们兼任会计和出纳,先后调换了80多名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全县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文化达到高中以上的由原来的24%上升到现在的82%,年龄40岁以下的由过去的45%上升到现在的86%。从去年开始,我们还利用扶贫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村干部培训等途径,每年组织县会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轮流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有10多名村级财务人员还取得财会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县经管局还组织力量指导帮助对部分不会做账的财会人员做账。与此同时,我们在所有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3—5人,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近两年来,全县村级财务建账率达到100%,因此财务操作层面导致的财务问题下降了80%。
三、用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村官用钱的“手脚”
村干部权力行使的不规范突出体现在用钱的不规范。随着各类资金向农村的流向和倾斜,村干部手中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多,资金开支的范围越来越广,为让村集体资金、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真正为民造福,我们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近两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村务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暂行规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农村党员干部“五不准”》和《关于规范村级财务资源流转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村干部行为的规章制度。建立了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每届定期对村级财务全部审计到次,对收支大、问题多、群众反映大的村随时审计、先后审计出种类违规资金200多万元。落实了“村账乡管”制度,村级财务开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审批审核,基本杜绝了做空账、做假账现象。落实了“村账乡管”制度,明确规定各村支书不直接管财务、不直接管工程项目;规定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主任一人审批,500—1000元的开支由村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1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由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时是,制定了村干部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村官制度,每半年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报告一次村级财务为重点的工作情况,对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村,村干部不能评为先进,对满意度低于60%的村干部,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调整或撤换,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真正落实了钱为民所用的取向。
四、用一以贯之的村务公开增加村级财务管理的“阳光”
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近两年,我们把村级财务作为村务公开的核心内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从2007年开始,县财政出资为村里制作了统一的村务公开栏,推行了“四统一”财务公开制度,即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时间,把财务收支、救灾款物的发放、村干部的报酬、集体资产和处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事项为重点公开内容,每季度对财务收支公开一次,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实行点题公开。同时,要求各村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对村务公开的资料实行台账式管理。截至目前,全县195个行政村均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面达到了100%,依法推选产生了585名村民代表参与村务公开的监督和民主理财,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五、用一个严格的法度惩治村级财务管理的“害群之马”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规范村级村务管理的根本手段。双牌县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经管部门牵头,对2006年以来的村级财务资金3450万元,其中支农项目资金320万元,退耕还林资金670万元,救济救灾资金533万元,村集体收入不入账资金239万元,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退耕还林、救灾救济款等专项资金125万元,在此基础上,县、乡(镇场)两级纪委加大了对村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违纪违规案件,先后查处了江村镇莲塘村干部私分洛湛铁路征地补偿款案,泷泊镇观文口村村支书贪污公款案,清泉岩管委会佑上村村支书、秘书挤占挪用集体资金等案件29起,处理相关涉案人员23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给予其它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双牌县监察局 盘晟)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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