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中纪委常委、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就任上海市纪委书记;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教授表示,这可以说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后的首个案例;而台媒称这是中共中央收权实施“纪委一条鞭制”。(综合《中国新闻网》、《河南商报》)
纪委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已有30多年的历史了。30多年来,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按照中央的要求,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其功能来说,主要包括教育、制度、监督、保护、纠风、预防和惩处,其中惩处是其他机构所不能代替的。对腐败分子而言,纪委就是一把永远出鞘的利剑,一大批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就是最好的明证。仅党的十八大以来,就有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等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今年1至9月,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7万件,同步增长10、1%;处分10、7万人,增长13、1%。如此反腐力度,不仅老百姓拍手称快,国际舆论也指出中国新一轮反腐程度“不多见”。
但是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化,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对同级党委监督比较困难,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正如民谣说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折射出监督的尴尬现实,也形象地描绘出那些进驻单位纪委的无奈。几年前,“派驻机构真的能够对驻在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吗?”《中国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一文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如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案、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等,提出“半同体、半异体”监督局面,削弱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据媒体报道,在原卫生部参加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的时候,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就提出一个问题,‘纪检组组长是党组成员,是否要执行党组决定?’”郑筱萸案发生后,中纪委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说:“在这些腐败面前,我们的纪检人员到哪去了?”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纪委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和职能作用也将与时俱进,不断地改革和完善。这次,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就纪委领导和管理体制提出了改革思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这包含三个重要变化:一是突出上级纪委领导权;二是突出上级纪委领导权的同时设置具体程序;三是明确提出以后各级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可以说“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双重领导体制,既是对社会公众的积极回应,又是反腐制度的一次创新;同时也说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向未来,与时俱进,高瞻远瞩,通过制度变革和创新,高度重视加强反腐败体制和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而进一步确定了纪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力军地位。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然而,“把权力关进笼子”不应只是一句口号,而应是一种实际行动。那么,如何关?怎样关?才能形成真正的锁住权力的“笼子”。不看口号看行动,不看广告看疗效,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是治理预防腐败的关键措施。因此,纪委要找准职能定位,把转智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重要实现途径,通过严明纪律,加快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加大审查和处置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同时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规划权力运行机制,把笼子扎得更牢,固如金汤;扎得更紧,牢不可破;扎得更密,天衣无缝,从而切实堵住贪以权谋私、污腐败的口子,不管是谁都必须老老实实地蹲在“笼子”里。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实行“纪委一条鞭制”后,我国进入制度反腐新阶段,这就预示着反腐败斗争的暴风雨将来得更加猛烈!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