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三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涉农建设项目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各种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村干部拥有的权力也不断增多,而约束村干部权力的机制相对短缺,导致一些村干部不廉洁、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风粗暴、虚报浮夸、侵吞村民财产等等,致使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得不到全面落实,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举报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件也有所上升,立案查处的涉农职务违纪违规违法人员中,农村党员干部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村两委中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问题说明我们迫切需要加大力度来约束村干部,规范村干部的行为。笔者认为预防村干部腐败重点要抓紧三个管好:
一是要管好人。作为乡镇纪委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上,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重点监督他们的履职、勤廉情况。监督他们是否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村民自治各种规章制度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开展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有什么新点子、新路子,能否为群众接受;向群众作出的承诺,是否已付诸实施或制定实施方案;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制度化,经常化。乡镇纪委要做好对村干部的监管和问责工作,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职。发现村干部在履职、勤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与党委沟通或向上级纪委反映,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在被问责村干部整改期间,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该进入处罚程序的坚决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要管好财。要全面规范制定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村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使用过程中,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凡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一律不准进行或不予支持,村级经济活动事项要形成材料上报乡镇纪委和财政所审查。村干部不能随意开支集体资金。
三是管好事。乡镇纪委要主动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村重大事务决策前,必须采取参与意见征求,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决策中,要由乡镇纪委派员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视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决策后,要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对村务、党务公开事项,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应予以解释和纠正,认真处理村民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李钟学)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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