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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祖不忘党规矩 几大纪律应牢记

发布时间:2017-04-01 17:35:4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
柳下作鬼终不见,强似伴君作谏臣。
倘若主公心有我,忆我之时常自省;
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
——介子《无题》
  忠骨介子,以死明志。清正廉明的政治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当前,我党反腐败向纵深发展之新常态赋予了廉政价值文化新的时代意义。清明将至,在缅怀先人的同时,我们应当牢守党纪国法,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文明、生态、和谐的祭祖之风,让清明过得清明。
  坚持唯物主义,不信鬼神信马列,抵御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在祭祀扫墓中不得利用清明之机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不得组织、参加会道门或邪教组织,不得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不得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不得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不得组织实施打道念经等封建迷信活动,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得利用清明节之机,而滥发津补贴,不得侵占、挪用公共财物(如公车私用)祭祀扫墓,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坚决走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在祭祀扫墓中,不得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依规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保障群众知情权,遵守党的群众纪律。
  坚定执行党的工作纪律,不失职不渎职。清明时节,是家族宗族矛盾多发的重要时间点,党政机关干部应积极排查各类宗族派性矛盾、山林水土纠纷、历史遗留问题,严防各类矛盾激化,妥善引导,杜绝发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村级换届顺利进行。
  坚固社会主义新风尚,引领文明祭祖之风。许多地方祭祖时都会在坟头给逝去的亲人烧“钱纸”,此类故习既浪费资源又极易引发山林火灾;还有甚者雇人在坟头吹拉弹唱,大秀排场,充满低级趣味。党员干部要率先不良祭祖之风,践行植树、种花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做文明祭拜的参与者和引领者,落实党的生活纪律。
  清明祭祖,恪守党的各项纪律,让清明回归其本意。(作者:新田县纪委 邱毅)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