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成珠山镇党委政府对伐家村村支书蒋銮姣、驻村干部眭新凤进行立案调查,拟给予蒋銮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拟给予眭新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由区纪委对联村领导(镇政协联工委主任)祝敬东给予诫勉谈话。由区作风办对珠山镇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夏水波(党委书记)、唐丁荣(镇长)给予诫勉谈话,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夏水波、唐丁荣向区委 、区政府写出深刻检讨。”7月2日,永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零陵区珠山镇深塘塘基垮塌情况的通报。截至目前,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7月5日三湘风纪网)
因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顶风违纪、为所欲为而被严肃处理,严格追责的人和事,在网络上看过、在新闻里听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像这样在抗洪救灾的关键时期,因违反防汛抗灾工作纪律而被追责问责的,确实不多,也确实不该。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反思和警醒。
在其位就应谋其事、尽其责,身为党员干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领着不菲的工资待遇,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理应站好岗,值好班,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尤其是在面对洪涝灾害的时候,更应该主动深入一线,保持高度警惕,敢于担当,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排忧解难。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总是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弱化,责任心不强,作风散漫,纪律观念淡薄,缺乏敏感性,自以为是,心存侥幸,把规章制度当成了摆设和花瓶,把纪律要求当成了儿戏,总觉得在特殊时期、特殊时间里偶尔搞一下特殊,打一下擦边球,无关紧要,不会出什么大事。
其实,这些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都是不负责的表现的,是典型的不作为。
众所周知,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在天灾面前,人类是渺小的,更是脆弱的,每一次疏忽大意,每一次掉以轻心,都可能错过发现、上报灾情变化的最佳时间,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灭顶之灾。
纪律不是挂在口上的,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它永远都是带电的“高压线”,不能碰触,不容践踏,不可侵犯,必须严格遵守,严肃执行。任何时候都没有例外,更没有特殊。
试问,在应对洪涝灾害的时候,连正常的值班备守都做不到、做不好,那么,当洪灾真正发生的时候,又怎么能保护好群众,又如何去为人民服务?
干部,干部,先干一步。面对无情的天灾,面对严重的雨情、汛情、水情和灾情,只有广大干部时刻坚守在一线,战斗在一线,冲锋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处险在一线,才能用责任和命令、勇敢和担当,铸就坚强的后盾,百姓的心里才会有踏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纪律是用来遵守的,制度是用来执行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服从组织,遵守纪律,有权不任性,有权不乱为,扛起肩上的责任,践行宗旨使命,真正把小事干好、把实事做实。
倘若,执意“有责不尽责”,结果只有一个:失责必问责。(江永县 周永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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