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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摆进去”,莫当“局外人”

发布时间:2017-11-01 16:01:4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日前,省纪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紧抓快干,强化落实意识,勇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纪检干部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党中央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然而,从近年来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的纪检干部交往过杂过滥,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出入私人会所;还有的无视纪律和规矩,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归其原因,主要是纪检干部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 始终将自己当作是监督执纪的“局外人”,如果不及时处理好这个问题,长期下去,纪检干部将会被迷了心神、乱了立场,碰了红线,甚至沦为阶下囚。因此纪检干部如何将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至关重要。
  首先,纪检干部需正人先正己。俗话说:“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 当前我党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身处正风反腐第一线的“打铁人”,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监察使命,严格要求自己,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纪者自身绝不能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如果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过硬、不干净,在监督执纪时便会没底气、不硬气,也难以服众。
  其次,纪检干部需“拿手电筒多照照自己”。 纪检部门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在“灯下黑”里迷失了自己,在肃贪时“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被人“围猎”。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手电筒”的把持者,不仅要照亮别人,更要把“手电筒”照向自己,使自己的言行曝光在人们的监督之下,避免出现“灯下黑”。
  再次,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制度应起到制衡的作用。”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纪检监察干部对于执纪违规、失职失责的要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还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既要靠自律,筑牢思想防线,也要靠他律,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时刻把自己“摆进去”,莫当监督执纪的“局外人”,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把手中监督执纪的权力用到正确的地方,才能真正成为“执纪铁人”。(新田县纪委  周剑和 何艳丽)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