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廉政评谈 > 正文

法律文书出错是对国法的亵渎

发布时间:2017-11-15 12:00: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一份裁判文书成了“另类网红”,原因令人啼笑皆非。这份裁判文书只有一页纸,却出现7处书写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记者12日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调查核实,裁判文书严重差错问题属实,此案审判长李洪涛、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均被处分。(凤凰网 2017年11月12日)
  法院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机关,法院所以威严,是因为法律在此得到最终落实和彰显尊严;法官所以令人敬畏,是因为执掌着法律标准和生杀大权。可想,法官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字字千金,裁判文书的每一个字都事关重大。对法律的信仰,也就是对法院法庭公平公正判决的尊重,而法律文书就是对法院法庭公平公正判决的延伸,也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一份裁判文书出现7处书写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堪称天下笑料,但如何让人笑得起来?不仅是反映出了相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和慵懒散漫的工作作风,更是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亵渎。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这一论述非常重要,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党的执政必须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这其中的底线就是依法执政。党如何依法执政、如何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实现领导、如何通过党内立法和国家立法的方式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加快法治进程,已是当下国家治理的又一个紧迫的课题。很自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领。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当及时提速,它是主体,是根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无疑,公民意识的觉醒标示着社会文明的历史性进步,权利时代的到来撬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检视我们执法人员所作所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应该进行审视,不应放任自流。
  “奉法者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做为执法者的法律工作者,更应该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如此才能让所言、所行有规矩,有底线。像“一份裁判书七处错误”这样的丑闻,是对法律威严的亵渎更是挑战,决不能再有发生,而执法公职人员更应引以为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逾规,不越矩,切实做到依规守纪,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威严。(江永县纪委 卢加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