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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领域“微腐败”绝不姑息

发布时间:2018-07-24 15:51:2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宁远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其中:天堂镇下坊村党支部原书记、原村主任周群生、原村会计周海军,于2014年6月至7月,三人违规向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收取2320元,用于村集体伙食费支出。2017年12月,周红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2月,周群生、周海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三湘风纪网)

  随着脱贫进入攻坚阶段,从中央到地方,投入到扶贫领域的项目越来越多、资金越来越大。这为“蝇贪”们提供了“诱饵”,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唐僧肉”。周红先身为该村党总支书记,是该村基层治理的“当家人”,却伙同村委主任,村会计周海军,违规向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收取经费,甚至连低保补助这种“救命钱”都不放过。如此作为,不仅寒了民心,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

  从天堂镇下坊村村干部集体腐败案来看,原本应为强村富民的“领头羊”,缘何变成了村民脱贫路上的“拦路虎”?中国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致使村民自下而上的监督阻力重重,再加上一些村民认为“民不和官斗”,使得对村干部的权力监督更加弱化。至于从上而下的监督,因为村官不是公务员,纪委监察等部门查不着,导致了“上级监督太远”。近几年,微腐败在一些地方屡治屡犯、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起一茬”。“苍蝇”之腐,令百姓深恶痛绝。基层“微腐败”直面群众,损害的利益与群众息息相关,伤害的是群众对党的感情与信任,破坏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对扶贫领域“微腐败”就要绝不姑息。

  首先,加强教育,筑牢村干部防腐“底线”,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基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和法律教育,让村干部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并通过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村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加强监督,使村干部不逾“红线”,形成“不能腐”的防腐屏障。一要完善相关扶贫资金发放程序,加大党务、政务、财务的公开力度,让整个过程透明化。各村建立并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进一步完善“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凡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特别是在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收支上,确保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二要用政府和社会的合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和精细化程度,同时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三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俯下身子、撸起袖子,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最后,精准打击,着力打造执纪问责“高压线”,筑牢“不敢腐”的反腐高墙。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民生、惠民资金等突出问题,把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

  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执纪惩戒力度,坚持“露头就打”、从重从快原则,着力发现、精准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紧扣“六大纪律”,盯住村级“两委”班子关键少数,把村级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问题作为巡察内容,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好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新田县骥村镇纪委 唐 剑 编辑:雅楠)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