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干部管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考勤制度
考勤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签到签退时间以县政府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签到地点在门卫室。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对发现代签的,给予通报批评。干部职工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签退时,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报备,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签到表上注明事由,未经办公室登记而不签到的,视为旷工。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日定时收集,每月汇总进行通报(未集中办公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加强考勤登记和管理,每月末将考勤结果统计后报办公室汇总)。考勤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请消假制度
请假必须事前写出书面假条(特殊情况除外),写明请假事由。经批准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需要延长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按逐级审批的原则办理。请假的流程是:请假人首先持假条到办公室登记,再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立即将假条交办公室备案。请假的审批程序为:副书记向书记请假;常委(委员)向分管副书记、书记请假;部室主任(部长)、派驻纪检组组长向分管常委(委员)和分管副书记请假,1天以上依序向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和书记请假;其他工作人员1天(含)以内向部室主任(部长)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请假,2天(含)以内依序向部室主任(部长)、分管常委(委员)和分管副书记请假,2天以上依序向部室主任(部长)、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和书记请假。
三、去向告知制度
干部在岗或外出时必须在公示牌上公示去向,接受各方监督、检查。每天应及时更新去向牌。
四、督查通报制度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干部上班工作纪律,每月干部监督室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委进行通报。
本制度自2020年10月13日起实行。
蓝山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