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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10 11:07: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2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巡察反馈会后,支队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书记、支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办公室,将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整改责任分工表,明确分管的支队领导为责任领导,相关科室为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并设定整改期限。

  (二)交办落实,责任到人。支队将23个问题进行分解,细化,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民警,并下发交办函,实行挂图作战,确保1个月内整改初见成效,2个月内完成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要求每个问题形成整改小结,附有佐证资料,每个责任科室形成整改总结,经整改办公室初审报支队党委会讨论通过后装订成册报市委巡察办。

  (三)加强调度,督促推进。整改办每天调度责任科室,推进整改进度,整改工作随时报告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把握不准的问题由支队主要领导带队到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市编办、市局政治部主动汇报。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委会,3次专题调度会,对做好巡察整改进行了研究讨论。2020年4月16日,支队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爱斌、副组长肖白果,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副组长桑建平到会指导。

  二、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0日,市委巡察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整治)。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温差

  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浅表化、碎片化、搞应付现象。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巡察在党建方面反馈的情况,要求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二是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强化中心组示范引领,同时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机关党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提升组织战斗力为关键,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党委班子、各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及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按照市直工委的要求,结合巡察整改中发现的不足,完善制定《2020年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支队机关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四是在检查、落实上下功夫,从2019年开始,支队党建工作已常态化开展月督查通报,每月按照党建工作清单,对标对表看齐,对敷衍了事、照抄照搬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对所在部门进行扣分。

  2.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打折扣。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关于部分项目“应放未放”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共设立摩托车带牌销售点24个;新增祁阳、东安、双牌大队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点,双牌大队已于2020年8月份正式开考,东安大队待总队备案审核后即可开考,祁阳大队因验收不合格目前正在整改中。“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已经在2019年12月底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2020年3月完成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关于“农村派出所都无法办理车管业务”的问题。根据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第11条规定: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在有条件的农村派出所扩展交管车管业务。目前全市共有15个派出所可办理车管业务。

  3.对事故多发路段和高风险路段整治督导不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20年11月20日,2019年度全市171处道路事故多发和高风险路段共治理完成169处。宁远县S236线掩埋场路段和老凉亭路段等2处(在同一道路上,距离较近)未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目前,对以上2处的塌方均已清理完毕,松土先行处置到位,道路已经恢复通车。同时设置了安全警示警牌,确保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因塌方路段边坡地质条件差,岩层风化破碎,土质不稳定,为更好消除安全隐患,宁远县交通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对以上2处边坡进行稳定防护设计,设计图已经完成,财政审批已完成,招投标手续已审核,正在组织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施工招标。2020年10月9日,以永州道安办的名义对宁远道安办下发了督办函,要求其尽快开展施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初对逾期未检及年检有效期止为本月的重点车辆进行精确统计和通报,并将统计的详细数据及时推送至各县区交警大队,月中及月底对重点车辆年检情况再次进行统计,及时掌握我市重点车辆年检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督导。二是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较多、年检率较低的县区,上门进行督导,面对面交办工作,加大督促力度。三是对连续两个月重点车辆年检率排名最后的大队,约谈相关大队分管该项工作的大队领导。

  5.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履职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后,支队草拟了《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17年5月市政府办下发《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因省人大正在研究制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待办法出台后贯彻落实。二是推动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成立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各项工作。截止2020年11月19日,全市电动车上牌量已超过321795辆。三是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支队以安全出行为主题,深入学校、社区、集镇、乡村、家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大讲堂活动,2019年全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开展电动车专题宣讲课26堂,发布交通安全常识1230余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2560余次,互动交流24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730余条。四是抓好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4月29日,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永州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8月27日,全市14个县区、182个乡镇三级政府同步举行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盔·带风暴”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6.中心城区僵尸车处置没有完全到位。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摸清底数,要求直属大队要加强信息收集及数据统计,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二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的宣传。三是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僵尸车辆,积极营造群众参与、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7.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措施,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创新改革力度,简化办事流程,实行简单业务一证即办、一窗通办,车辆登记通道式查验,真正做到“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全面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警务评议和窗口服务中问题多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约谈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及人员限时整改到位,并向群众做好反馈沟通解释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落差。

  8.存在好人思想。坚持原则不够,有怕得罪人的思想。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等,专题开展对“老好人”思想的批判,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支队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二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破除“老好人”思想。以主题教育为切入,营造敢抓敢管,为了人民群众、为了党的事业义无反顾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对“老好人”现象批评问责,坚决破除“老好人”思想。支队党委和纪律监察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通过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9.车辆检验检测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监管,采取网上巡察、业务研判等方式方法,加大对全市检测机构的检查督查力度,强力督促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每季度由车辆检测科牵头联合支队其他科室,对各检测机构至少进行一次暗访督查,随时抽调业务骨干,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对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每半年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四是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集中严处,并在媒体曝光,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10.指挥中心管理有漏洞。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值班领导换班不报告,省总队对讲机点名无应答的问题进行通报,逐一要求责任单位写出情况说明、整改意见。二是全面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对值班备勤、指挥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修改,形成新版的《永州市公安交警指挥调度及信息报送工作规范》(下称《规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值班备勤、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培训、信息监管和考核做严格的规定。三是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值班进行督察通报。

  11.执法水平不高,严明执法有差距。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督办函,督办各大队及时清理未办结案件,制定《关于再次强调严格规范执法的通知》。二是修改完善《关于限期完成清理酒驾、重大事故等未办结案件工作的通知》《关于再次重申办理酒驾案件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对直属大队酒驾人员血液样本保存情况的通报》《关于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案件及血液酒精含量重新鉴定的通知》《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处酒驾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等13份规定和工作要求。三是建立了案件审核责任机制,确保提高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案件办结率,规范办案程序,促进行政执法、处罚及事故处理水平等办案质量,将每起案件落实到民警,压实责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案件。四是高度关注每一起非现场执法信息证据是否充分,图片是否符合国标要求,基本录入信息是否准确,做到谁录入、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

  12.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通过“12345”投诉热线、交管“12123”手机APP等平台,广泛深入征求民意,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声。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始终对违纪违法问题顽固性、反复性、严重性保持高度警惕,关注“四风”新动向,紧盯新型违纪行为、腐败手法,为正风反腐提供更为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着力防范和化解重点人员和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以治“未病”的思想重新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梳理、摸排,并登记相应台账。四是自觉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深刻认识问题的根源,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检视整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坚决克服“走过场”。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

  13.责任担当缺乏,攻坚克难有差距。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查摆剖析。支队由各党委成员分别到各自分管的部门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准问题根源,依托省厅的政治建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强调党建带队建,提出“保三争一”的工作要求。二是对全年省、市的工作逐一分解至支队各党委成员、各责任科室,划定工作时间表、线路图,实行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三是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制定本月重点工作,在每月例会上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讲评,每季度一小结。实行落后项目、指标督办制,没有完成工作或者工作排名靠后的以支队党委名义印发督办函,强力推进。将各单位工作执行力、创先争优和工作考核排名纳入支队绩效评估内容和年度评先评优,严格奖惩兑现。

  1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会会议事规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事项,需先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进行酝酿,重要事项将根据决策内容、职能范围和影响程度,需听取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建议,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需,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党委成员票决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时,要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15.党内生活图应付。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换届简化。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机关各支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中通报了巡察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并开展专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二是完善考核方式,加大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比重,每月初内网下发党建工作清单,每月底政工科牵头抽查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并下发通报,年终根据通报对支部所属科室进行考核。三是制定《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规定对党建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对党建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支队党委及时研究加以解决,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四是制定下发《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机关党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16.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了党务工作制度,并通过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带头学习,明确民主评议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二是党员年度评议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并上报支队党委审批。对不按程序开展评议工作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对党务工作者工作不负责导致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支部进行约谈,取消年度优评先资格。

  17.党员评先评优把关不严。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完善《规范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机关党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党内评先评优。二是加强了对支部工作的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并组织政工科、纪委监察室在每年党内表彰时按照《关于规范支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

  1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

  究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工作少。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规定对党建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对党建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支队党委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同时明确班子成员业务工作同时抓好联系支部党的建设,今年年初已通过党委研究制定了《2020年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支队机关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二是每月初内网下发党建工作清单,指导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并在每月底由政工科牵头检查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19.“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其一,支委会虚化弱化;其二上党课不经常且质量不高。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机关党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明确提出组织生活制度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坚守制度标准。每月月初下发了党建工作清单,对照要求,科学规划。

  20.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规定,同时制定《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参考》,进一步为支部换届提供参考。二是采取了党委成员对支部负指导责任、党支部书记负直接责任的直接指导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开展了换届回头看,对发现在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需要说明情况的一律由支部书记向支队党委书面说明情况,资料缺失的一律按程序补充相关资料,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的问题,一律由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写出情况说明。

  21.发展党员不严肃。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队机关党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明确了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二是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三是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支队机关开展了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摸底,通过摸底情况,对部分党员进行了党组织关系调整,并明确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积分子考察培养责任党支部。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党委将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了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明确了党费核算位数进一位的核算的原则,今年年初按照上述制度规定,核算了支队党费并上报市直工委,并定期检查和督促党支部核查本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并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二是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三是再次核查了近三年来支队党费缴纳基数,对交纳党费舍去尾数的情况及时追缴,追缴党费于2019年底已补齐上交市直工委,共计补交党费804.47元。

  23.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有偏差。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3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对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行政岗位上的情况,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主动说明了情况。二是对部分的混岗情况,要求责任单位进行调整,并上报市局党委研究,明确今后凡是因工作需要对进行岗位调整的,普通民警职工需经支队党委同意,领导干部需经支队党委同意后上报市局批准。三是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对支队全体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再次进行审查认定,及时纠正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整改办每天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的整改问题,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支队纪检部门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对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支队党委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面实现巡察效果运用,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长效机制,把当前问题整改和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把这次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8662981;电子邮箱YZJJJCS@163.com。

  中共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