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们纪委的同志是不是太严了呀,一点小事就谈话,一点小错就处分。现在我们都不想干事了,因为干事越多、风险就越大,以后谁还敢大胆工作?”闲暇聊天时,镇里干部李某一大早冲进纪委办公室对我抱怨道。
“那你举例说说看?”我反问他。
“你看,我们镇里的干部杨某因为矿山整治不力受处理,眭某因为山塘水库防汛不力不当受处理,蒋某因为村党支部换届受处理……”李某说道。
“你看唐某原来多精神的一个人,现在搞得灰头土脸的,气色大不如从前了。现在我不是因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发放不当又要给处理,不是说要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吗?犯点小错误就要处理吗?有这个必要吗?”李某情绪很激动还义奋填膺。
我笑着问:“你认为他们和你都没犯什么事?是我们纪委弄错了?”
“那倒也不全是,主要还是与他们(包括我自己)履职尽职不到位很有点点关系……”
“这就是了,从量变到质变,这个道理我们都懂。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他们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从我们省、市、区纪委查处的问题来看,‘大案’多是从‘小案’开始的。有些人从吃一顿饭、收一包烟、拿一个小红包开始,发展成为肆无忌惮地破坏规矩,违反纪律,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他听了我的话若有所思……
“长期以来大家习惯于看大案要案和留置案件的信息,而对于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落实第一种形态,好多人一时还难以适应和接受。对轻处理对象,往往报以同情,认为‘大错才算错,小错不算啥’‘四种形态’提出让轻处分成为大多数,这是今后纪检工作的常态,对违纪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切断他们从违纪到违法的通道,改变了以往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出组织对党员的关心和爱护。”
听完我的话,李某的态度有所好转地说:“我明白了一点,是我认识有偏差。其实吧,你们纪委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我也感受到了很多不同。”
他接着说:“现在大家心底都清楚纪律和规矩,敢批评的多了,谈话提醒的次数多了。部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干实事的多了,风气好了很多。你把我心里说的亮堂很多。”
李某的话让我既感到宽慰又有些担忧。让我宽慰的是,经过这么多年来的正风肃纪,我们的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我们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而让我担忧的是,一些镇村干部的思想还没有转变,不良习惯还未摒弃,个别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我深深感到,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促使他们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
(零陵区纪委监委 盘亚东)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